我看婚外情
眼下,从村头巷尾到书籍报刊到网站,对“婚外情”的谈论是铺天盖地。从诸多言论来看,大多是猛烈抨击和愤怒讨伐;而从现实来看,婚外情现象却是越来越普遍。于是,我怀疑那些讨伐者,是一边搂着情人卿卿我我一边口诛笔伐的言不由衷,还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是酸的?我以为,与其遮遮掩掩欲盖弥彰,倒不如说它个清楚明白。
婚外情,是伴随人类社会而客观存在的。是伴随着婚姻制度而必然存在的。革命导师恩格斯曾坦率地说过:只要一夫一妻制存在,卖淫和婚外情就会伴随着存在。每读《红楼梦》都会为曹雪芹对婚姻的感悟而惊叹:“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婚外情,是“意难平”时的另一种向往,是在异性世界里探险的惊奇,是身在围城之中伸出城外的张望,是平淡如水婚姻的激情喷发,是人本身固有的不安定因子的蠢蠢欲动,是有限的人生空间向无限领域的扩张,是爱情那只活泼的小鸟自由飞翔……
说到底,婚外情是人人潜在的向往,没有的,只能是不遇或不敢。婚外情的发生是猝不及防的地震,无法预知的狂涛巨澜,不期而至的森林烈火……爱情如火,时间如风。有的火,一吹即灭;有的火,经风越旺。真正的婚外深情,不仅经受时间考验,外力亦无可摧毁,“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能使它消亡的,只有厌倦和两人间的利益冲突。
婚外情不是少男少女初见异性的一时冲动,不是花心男人寻新猎艳的不轨图谋,更不是男女之间逢场作戏的一时欢娱……它是成熟人生的心灵寻求。如果说婚姻是现实的,它讲究的是门第、身份、地位、金钱,需要社会承认和亲友认可,那么婚外情则是心灵的。它不受身份、地位、年龄的限制,超越时空之外,只讲品位的对等,受素质的制约。
我曾对朋友说过:要想知道一个男人真正的品位,看他的情人。当然,不是漂亮的脸蛋。
情人不是二奶。二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说到底它是物质的、是现实的,也是世俗的。人们说到二奶,前面往往有个“包”字,即“包二奶”是也,这个“包”字就深刻清楚地说明了二奶的性质。它是有钱、有权者欲望膨胀而对女性身体的占有,是所谓“成功的标志”,是泄欲的工具;于女性来说,是一种交换或依附、投靠。情人则不然。情人是心与心的慰藉,灵与灵的碰撞,情与情的相依,是超出现实之外的无私奉献,是灵与肉的完美结合,是极情之下的无我之境。
婚外情的产生,源于婚姻的悖论。当你有权选择婚姻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当你真正懂得自己需要的时候,又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人生是一条流动的河,是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不断改变的过程。当流水一往无前,而岸边的石头千年不变,它还能绕着石头等待吗?人是有心灵需要、情感需要的,与“阔易夫”、“富易妻”无关,也不是“陈世美不认前妻”的故事可以涵盖的。婚姻是镶嵌在社会框架中,巍然不可动摇的,框架中的男女,如果不甘于寂寞、又无法冲破婚姻的樊篱,就只好寻求情感的慰藉,去寻找心灵的伴侣——如果说,夫妻是生活是伴侣,那么,情人则是心灵的伴侣。
婚姻是以相知为基础的。男女之间的相互了解是需要时间的,但现实往往是,双方还没有来得及真正了解,就在激情和世情的促拥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认识一个女孩,她一进高中就爱上了一个男孩,高中三年,她爱得一塌糊涂,心无旁鹜,整个身心都扑在男孩身上,成绩、智力都不差的她,为爱而分心以及全力帮助成绩不如她的男孩,落榜了。为追随男孩,她复读一年,以高分考进了男孩所读的那所并不怎么样的大学,可是进入大学刚刚一年,她们分手了。她说,高中时由于条件和时间限制,相处时并不多,加上热恋和激情使然,相对了解较少,大学时她们有了较好的相处条件,激情也慢慢降温,她冷静了,也更了解他,才知道他并不是她所需要的。幸亏她们没有结婚,如果结婚了呢?
我还听过一件事,印象极深。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上海某大学校园里,一对男女学生爱得死去活来,当时的婚姻是由组织安排,恋爱是不允许的。校方找他们谈活,予以干涉,无济于事,只好利用毕业分配来拆散他们,于是,将男的分到大西北,女的留在上海。为了爱情,女的放弃了大上海优越舒适生活,和男的一道奔赴大西北。在艰苦的条件下,他们以苦为乐,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转眼间大饥荒来了,那是一个中秋节,单位给每个家庭分了一个月饼,女的还没有回来。男的看着香喷喷的月饼,饥肠辘辘,他拿刀把月饼划为两半,吃了属于自己的一半。不吃倒还好,一吃更加难以忍爱,他想,如果妻子在家肯定会把属于她的那一半再分一半给他,于是他又用刀切了剩下的一半吃了。看着剩下的四分之一月饼,饥饿使他疯狂,他不顾一切地吞下了剩下的四分之一。妻子回来了,她腊黄、菜色的脸上仍荡着幸福的笑容,一进门她问道:“亲爱的,听说单位分了一个月饼,你领回来了吗?”当她知道月饼被他全部吃下去以后,她始而眼喷怒火,既而泪水夺眶而出:“我放弃所有一切,跟你来到这个鬼地方,想不到你竟是这样!”说罢,她夺门而出……
我不知道这位女青年出门之后去了哪里。如果她至今还活着,当是白发苍苍的老太婆了,她这一生过得好吗?我想起鲁迅先生1923年写下的《娜拉走后怎样》。
挪威戏剧家易卜生的著名社会剧《玩偶之家》中的女主人公娜拉,出身中等家庭,美丽活泼,天真热情。她热烈而真诚地爱着自己的丈夫海尔茂,为替丈夫治病,她曾冒名举债,又熬夜抄写文件,挣钱、省钱,偷偷还债。如果需要,她甚至表示可以为丈夫而死。但她的丈夫(过去的银行职员,后来的银行经理),却是个虚伪自私的市侩,他平时管她叫“小鸟儿”、“小松鼠儿”,可一旦知道娜拉曾冒名举债,危及自己的社会名声和地位时,便一反常态,大骂她是“犯罪女人”,还扬言要剥夺他教育子女的权利,要对她进行法律、宗教制裁。后来,当债主受女友感化,退回了冒名借据时,他又转变态度,表示要永远爱她和保护她。经此周折,娜拉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泥娃娃”处境,发现自己不过是丈夫的“玩偶”,于是对保护家庭关系的法律、道德、宗教提出了严重怀疑和激烈批判,并毅然离开了这个“玩偶之家”。娜拉是具有个性解放思想的叛逆女性,她对社会的背叛和弃家出走,被誉为妇女解放的“独立宣言”。然而,茫茫黑夜,她又能走向何处?人们认为,娜拉只有几条路:一是为了活下去,进入妓院;二是保全名节,最后饿死;三是回来。
今天,也有不少女子忍受不了婚姻,离家出走。她们面前也只有三条路:或者卖淫,或者当二奶,或者回来。她们能走出家庭,但能走出婚姻吗?婚姻是一条锁链,与社会框架紧紧捆绑在一起,要想挣断谈何容易!即使挣断了,到那时也是精疲力竭,万念俱灰了,还能开始新的生活吗?与其在消亡而无法解除的婚姻中耗尽人生,那么,在有限的生命中寻找另外的补偿方式又有何不可呢?爱情没有对错,也与道德无关。试问:无爱的婚姻和无婚姻、但刻骨铭心的爱,哪个更道德?一方是只有痛苦和摧残生命的合法夫妻,一方是以心相许以生命相爱的非法情人,谁是真正的第三者?
有人说,婚外情是不幸婚姻的产物,是从婚外的情感中寻找寄托,寻求刺激以填补寂寞的心灵。其实也不尽然。一来,婚外情的产生与婚姻本身是没有关系的;再则,从某方面来说,世界上没有圆满的婚姻,“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我有位朋友,是一个十分优秀的男人,他品行高洁,道德高尚,为人真诚,才华横溢,笃爱自己的妻子,家庭幸福,婚姻美满。可在他结婚的第5个年头,一个偶然的场合,遇到了她——那个文静美丽、气质高雅,同样优秀、且家庭幸福的女子,两人一见钟情。她第一次投进他的怀抱时动情地说:“现在我才知道,这儿是我宁静、温馨的港湾。”他说:“尽管在别人看来,我婚姻美满,生活幸福,但我心灵深处总有一个不安分的因子在心中踊动,似乎在寻求什么,直到遇见你。”他们在一起度过了无数甜蜜的时光,如今,16年过去了,他们都已步入人生中年了,但只要一见面,仍然浑身颤抖,面红心跳,如同少年见到初恋情人,心中无限温馨。在一起时,他们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从见面直到分别,一刻也没松开,每次都是如此。
16年来,他们相互敬重对方的人品人格,相互关心帮助,没有丝毫金钱功利的掺入,爱得纯洁,爱得崇高;同时,他们都各自尽到了家庭中的义务,家庭仍然稳定、幸福。他稳重潇洒,儒雅谦和,且功成名就,不少青春美貌的女子倾慕他,甚至不仅仅是秋波暗送,他一概视而不见,从不为所动,“曾经沧海”,心里只有她;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要陪客人出入休闲、娱乐场合,他总是把客人送进去,自己在外面看书等候,在他的潜意识里,只要踏进那些场所就对不起她。
他说,妻子和情人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至生命的终点。他珍惜和她的这份情缘,用心灵去守候,用全部生命去爱,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婚外情不是滥情,是一颗心安放在另一颗心里,与忠贞相伴。从某方面来说,每个人一生,只可能真正爱上一个人,只是难以知道这个人在什么时候出现在生命里。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还会发现,古今中外最伟大、最动人的爱情,往往是婚外情。如上面我的那位朋友,如张学良与赵四小姐、蔡锷与小凤仙、龚鼎孳与顾横波,还有屠格涅夫、雨果、乔治.桑……他们那份爱,不是比许多婚姻更崇高,更伟大,更令人敬仰吗?
但是,婚外情必须是超现实的,没有功利的,纯精神的。它还有一个前提:平等。也就是双方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一方未婚,或婚姻不幸,那一开始就有了功利色彩,不仅“超”不起来,还会惹来许多麻烦,最后闹得是情断义绝,甚至身败名裂。
我说这些,并不是提倡婚外情,让所有朋友都去寻找婚外情。只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就要正视它,把握它,驾驭它;婚外情毕竟是婚外的,只能是情感和生活的补充。妻子和情人是生活中两个相互无可替代的角色,切不可以沉掉家庭这条船作为代价。
1冬夜暗香
2爸爸,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的女儿
3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
4美文分享——《静月思》
5读懂心尘,静赋生命
6梦潇湘,花蝶飞
7考验
8雨的味道
9我和堂姐
10催 眠
11校园生活的味道
12微风细雨般的思念
婚外情,是伴随人类社会而客观存在的。是伴随着婚姻制度而必然存在的。革命导师恩格斯曾坦率地说过:只要一夫一妻制存在,卖淫和婚外情就会伴随着存在。每读《红楼梦》都会为曹雪芹对婚姻的感悟而惊叹:“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婚外情,是“意难平”时的另一种向往,是在异性世界里探险的惊奇,是身在围城之中伸出城外的张望,是平淡如水婚姻的激情喷发,是人本身固有的不安定因子的蠢蠢欲动,是有限的人生空间向无限领域的扩张,是爱情那只活泼的小鸟自由飞翔……
说到底,婚外情是人人潜在的向往,没有的,只能是不遇或不敢。婚外情的发生是猝不及防的地震,无法预知的狂涛巨澜,不期而至的森林烈火……爱情如火,时间如风。有的火,一吹即灭;有的火,经风越旺。真正的婚外深情,不仅经受时间考验,外力亦无可摧毁,“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能使它消亡的,只有厌倦和两人间的利益冲突。
婚外情不是少男少女初见异性的一时冲动,不是花心男人寻新猎艳的不轨图谋,更不是男女之间逢场作戏的一时欢娱……它是成熟人生的心灵寻求。如果说婚姻是现实的,它讲究的是门第、身份、地位、金钱,需要社会承认和亲友认可,那么婚外情则是心灵的。它不受身份、地位、年龄的限制,超越时空之外,只讲品位的对等,受素质的制约。
我曾对朋友说过:要想知道一个男人真正的品位,看他的情人。当然,不是漂亮的脸蛋。
情人不是二奶。二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说到底它是物质的、是现实的,也是世俗的。人们说到二奶,前面往往有个“包”字,即“包二奶”是也,这个“包”字就深刻清楚地说明了二奶的性质。它是有钱、有权者欲望膨胀而对女性身体的占有,是所谓“成功的标志”,是泄欲的工具;于女性来说,是一种交换或依附、投靠。情人则不然。情人是心与心的慰藉,灵与灵的碰撞,情与情的相依,是超出现实之外的无私奉献,是灵与肉的完美结合,是极情之下的无我之境。
婚外情的产生,源于婚姻的悖论。当你有权选择婚姻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当你真正懂得自己需要的时候,又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人生是一条流动的河,是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不断改变的过程。当流水一往无前,而岸边的石头千年不变,它还能绕着石头等待吗?人是有心灵需要、情感需要的,与“阔易夫”、“富易妻”无关,也不是“陈世美不认前妻”的故事可以涵盖的。婚姻是镶嵌在社会框架中,巍然不可动摇的,框架中的男女,如果不甘于寂寞、又无法冲破婚姻的樊篱,就只好寻求情感的慰藉,去寻找心灵的伴侣——如果说,夫妻是生活是伴侣,那么,情人则是心灵的伴侣。
婚姻是以相知为基础的。男女之间的相互了解是需要时间的,但现实往往是,双方还没有来得及真正了解,就在激情和世情的促拥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认识一个女孩,她一进高中就爱上了一个男孩,高中三年,她爱得一塌糊涂,心无旁鹜,整个身心都扑在男孩身上,成绩、智力都不差的她,为爱而分心以及全力帮助成绩不如她的男孩,落榜了。为追随男孩,她复读一年,以高分考进了男孩所读的那所并不怎么样的大学,可是进入大学刚刚一年,她们分手了。她说,高中时由于条件和时间限制,相处时并不多,加上热恋和激情使然,相对了解较少,大学时她们有了较好的相处条件,激情也慢慢降温,她冷静了,也更了解他,才知道他并不是她所需要的。幸亏她们没有结婚,如果结婚了呢?
我还听过一件事,印象极深。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上海某大学校园里,一对男女学生爱得死去活来,当时的婚姻是由组织安排,恋爱是不允许的。校方找他们谈活,予以干涉,无济于事,只好利用毕业分配来拆散他们,于是,将男的分到大西北,女的留在上海。为了爱情,女的放弃了大上海优越舒适生活,和男的一道奔赴大西北。在艰苦的条件下,他们以苦为乐,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转眼间大饥荒来了,那是一个中秋节,单位给每个家庭分了一个月饼,女的还没有回来。男的看着香喷喷的月饼,饥肠辘辘,他拿刀把月饼划为两半,吃了属于自己的一半。不吃倒还好,一吃更加难以忍爱,他想,如果妻子在家肯定会把属于她的那一半再分一半给他,于是他又用刀切了剩下的一半吃了。看着剩下的四分之一月饼,饥饿使他疯狂,他不顾一切地吞下了剩下的四分之一。妻子回来了,她腊黄、菜色的脸上仍荡着幸福的笑容,一进门她问道:“亲爱的,听说单位分了一个月饼,你领回来了吗?”当她知道月饼被他全部吃下去以后,她始而眼喷怒火,既而泪水夺眶而出:“我放弃所有一切,跟你来到这个鬼地方,想不到你竟是这样!”说罢,她夺门而出……
我不知道这位女青年出门之后去了哪里。如果她至今还活着,当是白发苍苍的老太婆了,她这一生过得好吗?我想起鲁迅先生1923年写下的《娜拉走后怎样》。
挪威戏剧家易卜生的著名社会剧《玩偶之家》中的女主人公娜拉,出身中等家庭,美丽活泼,天真热情。她热烈而真诚地爱着自己的丈夫海尔茂,为替丈夫治病,她曾冒名举债,又熬夜抄写文件,挣钱、省钱,偷偷还债。如果需要,她甚至表示可以为丈夫而死。但她的丈夫(过去的银行职员,后来的银行经理),却是个虚伪自私的市侩,他平时管她叫“小鸟儿”、“小松鼠儿”,可一旦知道娜拉曾冒名举债,危及自己的社会名声和地位时,便一反常态,大骂她是“犯罪女人”,还扬言要剥夺他教育子女的权利,要对她进行法律、宗教制裁。后来,当债主受女友感化,退回了冒名借据时,他又转变态度,表示要永远爱她和保护她。经此周折,娜拉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泥娃娃”处境,发现自己不过是丈夫的“玩偶”,于是对保护家庭关系的法律、道德、宗教提出了严重怀疑和激烈批判,并毅然离开了这个“玩偶之家”。娜拉是具有个性解放思想的叛逆女性,她对社会的背叛和弃家出走,被誉为妇女解放的“独立宣言”。然而,茫茫黑夜,她又能走向何处?人们认为,娜拉只有几条路:一是为了活下去,进入妓院;二是保全名节,最后饿死;三是回来。
今天,也有不少女子忍受不了婚姻,离家出走。她们面前也只有三条路:或者卖淫,或者当二奶,或者回来。她们能走出家庭,但能走出婚姻吗?婚姻是一条锁链,与社会框架紧紧捆绑在一起,要想挣断谈何容易!即使挣断了,到那时也是精疲力竭,万念俱灰了,还能开始新的生活吗?与其在消亡而无法解除的婚姻中耗尽人生,那么,在有限的生命中寻找另外的补偿方式又有何不可呢?爱情没有对错,也与道德无关。试问:无爱的婚姻和无婚姻、但刻骨铭心的爱,哪个更道德?一方是只有痛苦和摧残生命的合法夫妻,一方是以心相许以生命相爱的非法情人,谁是真正的第三者?
有人说,婚外情是不幸婚姻的产物,是从婚外的情感中寻找寄托,寻求刺激以填补寂寞的心灵。其实也不尽然。一来,婚外情的产生与婚姻本身是没有关系的;再则,从某方面来说,世界上没有圆满的婚姻,“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我有位朋友,是一个十分优秀的男人,他品行高洁,道德高尚,为人真诚,才华横溢,笃爱自己的妻子,家庭幸福,婚姻美满。可在他结婚的第5个年头,一个偶然的场合,遇到了她——那个文静美丽、气质高雅,同样优秀、且家庭幸福的女子,两人一见钟情。她第一次投进他的怀抱时动情地说:“现在我才知道,这儿是我宁静、温馨的港湾。”他说:“尽管在别人看来,我婚姻美满,生活幸福,但我心灵深处总有一个不安分的因子在心中踊动,似乎在寻求什么,直到遇见你。”他们在一起度过了无数甜蜜的时光,如今,16年过去了,他们都已步入人生中年了,但只要一见面,仍然浑身颤抖,面红心跳,如同少年见到初恋情人,心中无限温馨。在一起时,他们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从见面直到分别,一刻也没松开,每次都是如此。
16年来,他们相互敬重对方的人品人格,相互关心帮助,没有丝毫金钱功利的掺入,爱得纯洁,爱得崇高;同时,他们都各自尽到了家庭中的义务,家庭仍然稳定、幸福。他稳重潇洒,儒雅谦和,且功成名就,不少青春美貌的女子倾慕他,甚至不仅仅是秋波暗送,他一概视而不见,从不为所动,“曾经沧海”,心里只有她;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要陪客人出入休闲、娱乐场合,他总是把客人送进去,自己在外面看书等候,在他的潜意识里,只要踏进那些场所就对不起她。
他说,妻子和情人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至生命的终点。他珍惜和她的这份情缘,用心灵去守候,用全部生命去爱,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婚外情不是滥情,是一颗心安放在另一颗心里,与忠贞相伴。从某方面来说,每个人一生,只可能真正爱上一个人,只是难以知道这个人在什么时候出现在生命里。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还会发现,古今中外最伟大、最动人的爱情,往往是婚外情。如上面我的那位朋友,如张学良与赵四小姐、蔡锷与小凤仙、龚鼎孳与顾横波,还有屠格涅夫、雨果、乔治.桑……他们那份爱,不是比许多婚姻更崇高,更伟大,更令人敬仰吗?
但是,婚外情必须是超现实的,没有功利的,纯精神的。它还有一个前提:平等。也就是双方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一方未婚,或婚姻不幸,那一开始就有了功利色彩,不仅“超”不起来,还会惹来许多麻烦,最后闹得是情断义绝,甚至身败名裂。
我说这些,并不是提倡婚外情,让所有朋友都去寻找婚外情。只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就要正视它,把握它,驾驭它;婚外情毕竟是婚外的,只能是情感和生活的补充。妻子和情人是生活中两个相互无可替代的角色,切不可以沉掉家庭这条船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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