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狗蛆球
在一个蒙古人叫做帖古尼高地的地方,到处是浓密的黑森林。密林只有一个出口,而且,还有一块有整个帐房那么大的白石头堵住了出口。相传,草原英雄帖木真困在里面九天九夜都没有逃出去,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出去就被仇人抓住了。
球球想:这应该就是莽莽的大兴安岭,因为,外面就是漫无边际的大草原。
这是野兽自由出没的乐土,人迹罕至,只有最坚强的猎人才能够进来。
球球是村子里最优秀的猎犬,他强壮得象一条小牛犊,凶猛又忠实。
他不怪恰干忽大嫂,要怪只能怪自己是雄性。恰干忽大嫂孩子太多了,无力再增加负担,她不愿冒这个风险,她的义务是张罗好男人和孩子们的衣食就够了。
球球只知道村子里都这么流传,公狗作为猎犬是靠不住的。因为,狡猾的狼群进村之前,总是先由一头发情的母狼勾引公狗去追,把狗引开。
所以,球球就只能认同这个传说了,他终究是一条狗,人类的语言就是狗的真理,人类的智慧就是狗的哲学。
他终于懂了,原来狗就是崇拜人类的狼。
信仰是不容怀疑的,恰干忽大嫂把他甩弃在荒野中他丝毫没有怀疑人类,只有被信仰抛弃的悲哀,六神无主,生不如死。
是不老老爹给了他生命。
那天,老爹勇猛的爱犬花儿在猎取大黑瞎子的时候,不幸被熊一掌掀到冷硬的树干上打断了脊骨。老爹痛恨自己眼花了,手抖了,就只偏离了那么一点点,就只迟疑了一点点。他泪流满面,他认定自己就是凶手,是他杀死了亲爱的花儿。他没有剥取那张足够他度过整整一个冬季的珍贵的熊皮,抱着爱犬那很快僵硬了的身体就往回走了。
球球是躺在花儿死去但依然温暖的皮毛上被老爹拣回来的。他冷得发抖的的身体在老爹颤抖的怀里得到了温馨。
老爹给小狗取名叫“蛆球”,“蛆”同“弃”,“球”是“眼球”;意思就是“被抛弃的眼睛”。
因为,老爹总是用他粗糙的大手掌轻柔的梳理球球的额头,象是在回忆什么,然后说。
“球,狗是猎人森林里的眼睛,没有你人类就是瞎子,相信自己,不要被流传左右,你会成为一条最优秀的猎犬的。”
老爹说他再也不会猎杀熊了,这是森林里最值得敬畏的生灵不然,它就会向神灵一样惩罚人类,挖去人们的眼睛。
球球很受感动,为了老爹,他狂热得有一种为信仰而献身的冲动。于是,球球成了一条最优秀的猎犬,成了老爹的骄傲,每次狩猎归来,老爹那杠着沉重收获的腰杆都会挺得更直,象是告诉人们。
“白痴,看吧!这就是你们当心的球球。”
每当这时,球球的头也和老爹腰杆子一样,抬得高高的,尾巴摇得也最是起劲了。
然而,一到狼嚎的深夜,老爹的骄傲就成了球球内心压抑的痛苦。人类的寓言灵验了,球球恋爱了。
这是一条年轻的母狼,森林里真正的精怪,她的名字叫惠惠。
球球说不出理由,这是一种气息,一种骚动。他努力压抑着自己,想更多的想到老爹,但是,一到夜深人静,他就能闻到哪股气息。难道这就是人类所说的古老而又永远新鲜的爱情?
他丢魂失魄,在黑暗的密林里追寻,他不知道什么是最后的结果。
天亮了,恰干忽大嫂的小儿子不见了;飘红妹妹的羊圈里只有那头奶羊的一滩血……
“这一定是死对头那头老奸巨滑的馆主干的!”老爹阴沉沉的说,“球,告诉你,这是我的劲敌,为头的就是哪头叫馆主的头狼,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从我枪口下溜走了,他玩弄我于股掌,让我蒙受耻辱。是我一生中最敬佩的对手,我一定要打败他。他有两个狡猾得令人生畏的儿子,看花和绿毛人,和一个象精怪一样风骚的女儿惠惠。一定要干掉他们!这是我合眼之前最大的愿望,长生天,我向你发誓!”
球球知道不会有惠惠的事,他可以确定。
难道?莫非……
他不敢再往下想。他浑身打颤。
然而,一个晚上,当哪股气息再一次飘来的时候,他又把什么都忘了……
当第二天人们簇拥着骄傲的老爹,把馆主和他的2个儿子挂在村头那棵白桦树干上的时候,老爹狡黠的瞟了球球一眼。
球球突然感到寒心,一种被利用的耻辱涌现出来,这不是他见过的老爹,倒象是一个变幻莫测的神,天!他闪过一丝恐惧的念头,信仰崩溃了。
惠惠再也没有出现了,仿佛从这个世界蒸发了。老爹的运气再也不好了,也许是失去了对手吧?他一下子苍老了。
一连几个星期没捕到任何东西了。
夕阳把万物拖出了长长的影子,老爹猛然从影子中看到信心。他不能再这么空手回去,他决定去二道岗子,猎杀哪头母熊。
林子出奇的静,一只松鼠探出了脑袋,望着林子下渺小的老爹和他的狗的身影,悲哀的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杀戮的血腥。空气中弥漫了死亡的味道。
球球闻到了哪股久违的气息,浓烈,越来越浓烈了。
老爹很有经验的选择了一处逆风高地,这里有一棵分叉很低且很窄的老树。
这是最好的位置,老爹计算着时间,沉住气,对,瞄准了……
枪响了。
球球没有冲上去,扰乱母熊的视线。
母熊迟疑了一会,这只是一瞬间的工夫,它终于摸清楚位置了,它圆滚的身体如同势不可挡的山崩,闪电般就过来了。
老爹慌了,“冲!”老爹叫道。
但没有球球的踪影。母熊已经到了眼前,若不是树叉卡住熊的利爪,老爹的脑袋早飞开了。老猎人非常清楚任何一点迟疑都是致命的,他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逃,因为,任何人都无法单独猎杀一头发怒的母熊。急忙中他抽出腰刀,随手一刺,就向山顶跑,他已经顾不得后面。接着,又从山顶滚了下来。
他狼狈的回到了家,背叛的愤怒扭曲了他的脸型。他甚至不知道球球在什么时候跟在了后面。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杀死蛆球!
回到家才发现球球跟在后面。
老爹目露凶光,球球又有了那天老爹被簇拥时的陌生感。他有一种末日的感觉,但他不会逃走,永远也不会逃走,除非被抛弃,因为,千百年的驯化他们除了依附已经不懂什么叫尊严了。
老爹拿出那跟结实的粗鹿皮绳来了。
球球充满哀求望着老爹,但脖子上还是很快有种快窒息的感觉。缺氧的大脑开始迷幻起来,他想到了他是人类的眼睛,对,老爹说的。
那杆猎枪打断成两截了。球球只能发出“嘶、嘶”的低吟声,他感觉颈骨断裂了……
望着球球的尸体,老爹的肌肉彻底松弛了,他瘫痪的坐在了地上。
球球被老爹抛进了林子里,没有埋葬。
第3天,恰干忽大哥带回来一头死狼。老爹一眼就认出来了,没错,是的,就是她!
“年轻人,你从此就是这里最勇敢的猎人啦!”老爹惊呼。
“不,老爹,森林的汉子不说假话。这是我在二道岗子拣到的,她的喉咙被咬断了,从齿痕上看得出来,是一条狗咬死她的,一条我们没见过的最勇敢的猎狗!”
“什么地方?快说!”
“二道岗子,那棵老矮叉树的后面。怎么啦?老爹?”
啊!老爹忽然全明白了,不由一阵寒栗,这就是最优秀的老猎手?他仿佛就看到了她一双充满复仇烈焰的眼睛,等待着他全神贯注扣动扳机的一刹那……
老爹发疯似向抛弃球球尸体的林子里跑,这情形把恰干忽大哥吓坏了。接着恰干忽大哥听到了林子里老爹的嚎叫声。
老爹找不到球球的尸体了。
其实,球球没有死,他的生命力是那么顽强。湿润的大地给了他气息。
不过,据后来见到过球球的人说,他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老是垂着头,象颈骨断了抬不起来似的。也再也不对任何人摇尾巴了,还总是夹得紧紧的,象是生怕摇动一下就会断掉一样。还说他喜欢逆风而行,当然,这只有老爹清楚,因为,那天他猎熊就是逆风的位置。
不过,人们都怕见到球球,特别是有狗的人家。因为,他好象在完成一个什么使命似的,逢狗就咬一口,结果,被咬的狗都着了魔似的,都和球球的举止一样了。
再后来,听说老爹终于找到了球球,恳求球球一定咬他一口。
结果,老爹的习性也变得和球球一样了。
这就是疯狗和狂犬病的来历。
1冬夜暗香
2爸爸,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的女儿
3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
4美文分享——《静月思》
5读懂心尘,静赋生命
6梦潇湘,花蝶飞
7考验
8雨的味道
9我和堂姐
10催 眠
11校园生活的味道
12微风细雨般的思念
球球想:这应该就是莽莽的大兴安岭,因为,外面就是漫无边际的大草原。
这是野兽自由出没的乐土,人迹罕至,只有最坚强的猎人才能够进来。
球球是村子里最优秀的猎犬,他强壮得象一条小牛犊,凶猛又忠实。
他不怪恰干忽大嫂,要怪只能怪自己是雄性。恰干忽大嫂孩子太多了,无力再增加负担,她不愿冒这个风险,她的义务是张罗好男人和孩子们的衣食就够了。
球球只知道村子里都这么流传,公狗作为猎犬是靠不住的。因为,狡猾的狼群进村之前,总是先由一头发情的母狼勾引公狗去追,把狗引开。
所以,球球就只能认同这个传说了,他终究是一条狗,人类的语言就是狗的真理,人类的智慧就是狗的哲学。
他终于懂了,原来狗就是崇拜人类的狼。
信仰是不容怀疑的,恰干忽大嫂把他甩弃在荒野中他丝毫没有怀疑人类,只有被信仰抛弃的悲哀,六神无主,生不如死。
是不老老爹给了他生命。
那天,老爹勇猛的爱犬花儿在猎取大黑瞎子的时候,不幸被熊一掌掀到冷硬的树干上打断了脊骨。老爹痛恨自己眼花了,手抖了,就只偏离了那么一点点,就只迟疑了一点点。他泪流满面,他认定自己就是凶手,是他杀死了亲爱的花儿。他没有剥取那张足够他度过整整一个冬季的珍贵的熊皮,抱着爱犬那很快僵硬了的身体就往回走了。
球球是躺在花儿死去但依然温暖的皮毛上被老爹拣回来的。他冷得发抖的的身体在老爹颤抖的怀里得到了温馨。
老爹给小狗取名叫“蛆球”,“蛆”同“弃”,“球”是“眼球”;意思就是“被抛弃的眼睛”。
因为,老爹总是用他粗糙的大手掌轻柔的梳理球球的额头,象是在回忆什么,然后说。
“球,狗是猎人森林里的眼睛,没有你人类就是瞎子,相信自己,不要被流传左右,你会成为一条最优秀的猎犬的。”
老爹说他再也不会猎杀熊了,这是森林里最值得敬畏的生灵不然,它就会向神灵一样惩罚人类,挖去人们的眼睛。
球球很受感动,为了老爹,他狂热得有一种为信仰而献身的冲动。于是,球球成了一条最优秀的猎犬,成了老爹的骄傲,每次狩猎归来,老爹那杠着沉重收获的腰杆都会挺得更直,象是告诉人们。
“白痴,看吧!这就是你们当心的球球。”
每当这时,球球的头也和老爹腰杆子一样,抬得高高的,尾巴摇得也最是起劲了。
然而,一到狼嚎的深夜,老爹的骄傲就成了球球内心压抑的痛苦。人类的寓言灵验了,球球恋爱了。
这是一条年轻的母狼,森林里真正的精怪,她的名字叫惠惠。
球球说不出理由,这是一种气息,一种骚动。他努力压抑着自己,想更多的想到老爹,但是,一到夜深人静,他就能闻到哪股气息。难道这就是人类所说的古老而又永远新鲜的爱情?
他丢魂失魄,在黑暗的密林里追寻,他不知道什么是最后的结果。
天亮了,恰干忽大嫂的小儿子不见了;飘红妹妹的羊圈里只有那头奶羊的一滩血……
“这一定是死对头那头老奸巨滑的馆主干的!”老爹阴沉沉的说,“球,告诉你,这是我的劲敌,为头的就是哪头叫馆主的头狼,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从我枪口下溜走了,他玩弄我于股掌,让我蒙受耻辱。是我一生中最敬佩的对手,我一定要打败他。他有两个狡猾得令人生畏的儿子,看花和绿毛人,和一个象精怪一样风骚的女儿惠惠。一定要干掉他们!这是我合眼之前最大的愿望,长生天,我向你发誓!”
球球知道不会有惠惠的事,他可以确定。
难道?莫非……
他不敢再往下想。他浑身打颤。
然而,一个晚上,当哪股气息再一次飘来的时候,他又把什么都忘了……
当第二天人们簇拥着骄傲的老爹,把馆主和他的2个儿子挂在村头那棵白桦树干上的时候,老爹狡黠的瞟了球球一眼。
球球突然感到寒心,一种被利用的耻辱涌现出来,这不是他见过的老爹,倒象是一个变幻莫测的神,天!他闪过一丝恐惧的念头,信仰崩溃了。
惠惠再也没有出现了,仿佛从这个世界蒸发了。老爹的运气再也不好了,也许是失去了对手吧?他一下子苍老了。
一连几个星期没捕到任何东西了。
夕阳把万物拖出了长长的影子,老爹猛然从影子中看到信心。他不能再这么空手回去,他决定去二道岗子,猎杀哪头母熊。
林子出奇的静,一只松鼠探出了脑袋,望着林子下渺小的老爹和他的狗的身影,悲哀的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杀戮的血腥。空气中弥漫了死亡的味道。
球球闻到了哪股久违的气息,浓烈,越来越浓烈了。
老爹很有经验的选择了一处逆风高地,这里有一棵分叉很低且很窄的老树。
这是最好的位置,老爹计算着时间,沉住气,对,瞄准了……
枪响了。
球球没有冲上去,扰乱母熊的视线。
母熊迟疑了一会,这只是一瞬间的工夫,它终于摸清楚位置了,它圆滚的身体如同势不可挡的山崩,闪电般就过来了。
老爹慌了,“冲!”老爹叫道。
但没有球球的踪影。母熊已经到了眼前,若不是树叉卡住熊的利爪,老爹的脑袋早飞开了。老猎人非常清楚任何一点迟疑都是致命的,他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逃,因为,任何人都无法单独猎杀一头发怒的母熊。急忙中他抽出腰刀,随手一刺,就向山顶跑,他已经顾不得后面。接着,又从山顶滚了下来。
他狼狈的回到了家,背叛的愤怒扭曲了他的脸型。他甚至不知道球球在什么时候跟在了后面。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杀死蛆球!
回到家才发现球球跟在后面。
老爹目露凶光,球球又有了那天老爹被簇拥时的陌生感。他有一种末日的感觉,但他不会逃走,永远也不会逃走,除非被抛弃,因为,千百年的驯化他们除了依附已经不懂什么叫尊严了。
老爹拿出那跟结实的粗鹿皮绳来了。
球球充满哀求望着老爹,但脖子上还是很快有种快窒息的感觉。缺氧的大脑开始迷幻起来,他想到了他是人类的眼睛,对,老爹说的。
那杆猎枪打断成两截了。球球只能发出“嘶、嘶”的低吟声,他感觉颈骨断裂了……
望着球球的尸体,老爹的肌肉彻底松弛了,他瘫痪的坐在了地上。
球球被老爹抛进了林子里,没有埋葬。
第3天,恰干忽大哥带回来一头死狼。老爹一眼就认出来了,没错,是的,就是她!
“年轻人,你从此就是这里最勇敢的猎人啦!”老爹惊呼。
“不,老爹,森林的汉子不说假话。这是我在二道岗子拣到的,她的喉咙被咬断了,从齿痕上看得出来,是一条狗咬死她的,一条我们没见过的最勇敢的猎狗!”
“什么地方?快说!”
“二道岗子,那棵老矮叉树的后面。怎么啦?老爹?”
啊!老爹忽然全明白了,不由一阵寒栗,这就是最优秀的老猎手?他仿佛就看到了她一双充满复仇烈焰的眼睛,等待着他全神贯注扣动扳机的一刹那……
老爹发疯似向抛弃球球尸体的林子里跑,这情形把恰干忽大哥吓坏了。接着恰干忽大哥听到了林子里老爹的嚎叫声。
老爹找不到球球的尸体了。
其实,球球没有死,他的生命力是那么顽强。湿润的大地给了他气息。
不过,据后来见到过球球的人说,他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老是垂着头,象颈骨断了抬不起来似的。也再也不对任何人摇尾巴了,还总是夹得紧紧的,象是生怕摇动一下就会断掉一样。还说他喜欢逆风而行,当然,这只有老爹清楚,因为,那天他猎熊就是逆风的位置。
不过,人们都怕见到球球,特别是有狗的人家。因为,他好象在完成一个什么使命似的,逢狗就咬一口,结果,被咬的狗都着了魔似的,都和球球的举止一样了。
再后来,听说老爹终于找到了球球,恳求球球一定咬他一口。
结果,老爹的习性也变得和球球一样了。
这就是疯狗和狂犬病的来历。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