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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者生存

作者:未知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05-17 09:10 阅读:
【1】一百三十万

写推理小说其实很容易,尤其是开头,我只需拿出一具尸体——尸体名叫米歇尔。

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米歇尔被枪杀的消息不胫而走,街谈巷议铺天盖地。并非因为米歇尔是个作家,并非因为十年前他出版过一本小说集,除非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否则“作家”简直就是“无所事事”或“胡说八道”的同义词。比起议论他的小说,人们似乎更愿意谈论那一百三十万美元。在半年前,米歇尔在大西洋保险公司买了五份人寿保险,总保金一百三十万美元,受益人是他的妻子维尼特。

如果米歇尔真是被杀的话,大西洋保险公司就得如约付给维尼特一百三十万。保险公司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是一个诈骗保险金的圈套。所以,在得到消息后,他们在第一时间派迪克赶赴现场。他奉命查清真相,务必不让这一百三十万元白白流失。如果成功的话,他就能拿到那笔钱的2%作为奖金。

迪克是大西洋保险公司最干练的调查员,他高高瘦瘦、满脸愁容,穿着蓝色斜纹西装,白色亚麻衬衫,打着黑领结。赶到那里时,警方已经封锁现场,并已展开调查。迪克想不到这个作家的住处居然如此不堪,坐落在一幢陈旧公寓的顶层。楼下有许多人正向警察报告,说自己听到了枪响,有些人甚至能说出枪响的准确时间。看来凶手不怕让人听见,迪克想,当然,即使人们听出那是一声枪响,也不可能立即判断出案发地点。

迪克一口气跑上五楼,就听见屋里传来的哭声。米歇尔的妻子对警察哭诉说,她回家后开了门,叫丈夫的名字,可没人答应,她推开书房门,发现丈夫倒在血泊中,就立刻报了警。尽管悲恸至极,仍然掩饰不了维尼特富于青春活力的气息。她身材匀称,面容姣好,如果不是泪痕纵横,脸色苍白,发丝缭乱,会对迪克具有更强烈的吸引力。一个年轻的警察听着女人的诉说,认真记着笔录。报案人通常是第一嫌疑人,但维尼特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她正在第一幼儿园等待孩子放学。

迪克持有警署颁发的特别许可证,被允许进入案发现场。他走进书房。

书房的窗户没有装防盗窗,在城里,这是很少见的,只有两个原因使主人疏于防范:一是家贫心安;二是天真地以为小偷只光顾一楼的人家。米歇尔仰面躺在地上,左手伸直,右手捂住胸口。他胸前的衣服被血染红了,上面有个弹孔。椅子侧翻倒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只破碎的烟灰缸和一本书,风吹得书页翻动,窗户洞开,怪不得枪声会传得很远。

迪克蹲下身,辨认出弹孔周围的衣服上有烧灼的痕迹及残留的火药。近距离的射杀一般出现于两种情况下:一是自杀;二是熟人作案。保险合同上写得很明白,自杀者不予理赔,同样的,公司也不会把保金付给凶手。所以,一旦能证明下述一件事,就能让公司免受损失:一,米歇尔是自杀而死的;二,米歇尔是被妻子雇凶杀害。

从大量的血迹看来,死者是被击中心脏后立即毙命的。迪克问正在一旁忙碌的警员:“发现枪支了吗?”

警员回答:“没有,我们正在找。”他们确实找得非常仔细,好像手枪能够像一张卡片似的被夹在一本书里。另一个警员还不停地按动快门,用照相机把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在书房的另一个角落里,警察发现了一枚弹壳,把它装了证物袋。迪克看出,这是由点三八自动手枪发射的。为了做到万无一失,警署还派了六个警察到楼下那片狭长的绿化带里进行地毯式搜查,结果一无所获。搜索组的报告是:“我们搜查了每一寸地方,包括树上的鸟窝,那里干干净净,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

迪克想,如果是自杀,那么,用于自杀的枪支就一定还留书房里,因为心脏中枪的人不可能有时间、有力气把枪藏起来或是扔到窗外去。所以应该排除自杀的可能。现场的混乱更明确地告诉人们,米歇尔被杀前进行了反抗,在搏斗中被歹徒开枪击中。然而,经过仔细搜索后,一个警员抱怨:“见鬼,这事情就怪了。地板上只有死者的鞋印,没别人的了。”另一个也说:“只有米歇尔的足印?难道凶手杀人后还清扫了地板吗?不过,如果他清扫了地板,又怎么会留下受害者的足印呢?”然后,他抬起头,用热切的目光望着迪克:“迪克,看来这一次又要看你的啦,你可帮我们破过不少案子哪。”

“你们找到足够的线索,才能破案啊。”话虽这样说,可一个巨大的疑团堵塞在迪克心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凶手要销毁证据,又怎会留下弹壳?如果地板是米歇尔在死前清扫的,那也应该留下搏斗时的足迹才对。这些线索互相矛盾,只能使案件走入死胡同。迪克紧锁双眉,目光阴冷,转身走出书房,他要去看看楼下的调查有没有进展。

经过客厅的时候,维尼特那双晶莹的大眼睛留在迪克的头脑里,更使他疑虑重重:为什么米歇尔投保的时间恰恰是案发前呢?有这么凑巧的事吗?既然米歇尔投保,就说明他预知生命有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陌生人来敲门,米歇尔会开门吗?所以,凶手应该是米歇尔的熟人。但如果是熟人,凶手完全可以在背后开枪,乘其不备将米歇尔杀死,为什么要当面开枪呢?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凶手清除了其它的线索,可为什么偏偏留下了对破案最有帮助的弹壳呢?最大的受益人,当然就是最大的嫌疑人,面对一百三十万美金的诱惑,谁能无动于衷呢?即使维尼特有不在场证明,即使她一幅清纯可爱的样子,也不能排除她雇凶谋杀丈夫的可能性。

迪克沿着狭小肮脏的楼梯走下去,楼下是小区游乐场。这个地方充满了孩子的尖叫,汽车的轰鸣,油炸食品的油烟味,这可以解释米歇尔的创作为何一直在走下坡路。迪克停止胡思乱想,拦住一群跑过的小孩,大声问道:“嘿,谁认识五楼上那家人?”

孩子们停了下来,其中一个满脸汗水的男孩站到迪克面前,告诉迪克说:“哦,你是来找费珊吗?他今天没去学校上学,是吗?”

迪克冲孩子笑了笑,问:“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着道听途说的消息,这些都是迪克已经知道的,但他没有打断孩子们,一直等他们说完,他才问:“你们中有谁还没开始上学?那么,告诉我,谁一直在这个游乐场里玩?”

孩子们推出一个大约六岁的男孩,说:“他和费珊住一个楼梯的,他一直在这里玩。”这个男孩紧张害羞地涨红了脸,说:“是的,不过我一直和桑德尔在一起。不信你问他。”

桑德尔更小,显然还不到五岁。孩子们不会无故撒谎,这样就有两个可靠的证人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又问:“那么,你听到枪声了没有?枪响前后你一直在这里吗?有没有看到什么人上这个楼梯?”

小的孩子点点头,回忆说:“枪响前后我一直在这里,枪声很响,我差点从木马上掉下来。可是,我没有看到什么人上这个楼梯。” 大孩子补充道:“我家住这个楼梯,所以我一直在等妈妈回家呢!”

不管多么不可能,事实就是事实。迪克耐心地说: “枪响前,你们在这里玩了多久?”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大概两个小时……对了,两个多小时。”

“肯定?”

年龄较大的男孩诚恳地、用力点点头:“当然,住在这里的人,就那么几家,我们都认识。”

迪克问:“那么,枪响时维尼特还没有回来吗?”

几个孩子一起回答:“是的。”维尼特是和儿子费珊一起回来的,所以孩子们记得特别清楚。

迪克又想起另一件事:“关于费珊,你知道什么吗?”

几个孩子告诉他,费珊是他们的同学,可是在两个月前,听说他要转学了,似乎是因为费珊的父母嫌原来的学校费用太贵了。迪克轻轻地叹了口气,再次质疑,别的孩子证实了前者的说法。

没人能够进入,这显然很荒诞,不过这与警方的现场调查结论是一致的,现场只留下了一个弹壳,而没有发现任何陌生人的痕迹。迪克本能地觉得,孩子的说法是可信的,确实没有什么陌生人进过这间屋子,这个老住宅区人口稠密,想要不为人知地潜入,简直是不可能的。到这里来杀人,也绝不是明智之举。

如果能把人们的视线比喻成一扇门,那么,游乐场附近的门是最坚固可靠的,没有人能进入这个楼梯而不被发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米歇尔的书房是一个密室,无人能够潜入!现在案子又多了一重玄机:如果米歇尔是自杀的,那么,枪在哪儿?

也许,凶手有其它神秘的通道?迪克紧紧咬着嘴唇,双手插进口袋里,围着这幢房子慢慢踱步,他不时地抬头望。但是,就像这里所有的楼房一样,这侧的墙壁光滑垂直,除了窗户就没有其它的开口,没有什么可以供人攀援的东西。年久失修的楼房在阳光下投下沉重的阴影,压得迪克透不过气来。他的脑子有一架搅拌机,带着一千个疑问在飞速旋转。如果不是超人,不是蜘蛛侠,不是外星人,不是哥斯拉,不是其它的神秘现象,那怎么解释米歇尔之死?

警车开始撤离,不过发生命案的屋子仍然是警戒区。迪克拦住一辆警车,问:“有没有新消息?”一个警员摇下车窗,对他说:“没有,徒劳无功。”既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那么,警局里先进的分析设备也就无能为力了。

“不,”有个声音告诉迪克,“你要坚持下去,不能轻易放弃。坚持下去,直到破案,因为你需要钱,因为这个案子关系到一百三十万!”难道那小小的书房暗藏玄机?对,应该再去一探究竟,这样想着,迪克又觉得自己精神百倍,思路清晰了。

迪克再次来到发生凶案的屋子门口,那里已经人去楼空,只有警署的警戒标志带尚未撤除。迪克没费什么劲就打开了房门,他做了一下深呼吸,弯腰钻进屋里。这次应该扩大搜索范围,从别的屋子开始调查。其实这套房子并不太,除了厨卫、客厅、阳台,只有一大一小两间卧室。迪克在各个房间的墙上摸索敲打,迪克仔细地打量房间的每个角落,把所有的画摘下来查看,检查地砖、门窗的接缝,想发现原先被警方忽视的蛛丝马迹。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日用品都很粗糙,这是一个虽然贫困,却很温馨的三口之家。不过,为了一百三十万美元,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但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迪克又来到书房。书房里,证据已经被拿去,尸体已经被抬走,虽然地板上只是一个白线画成的圈,但迪克仍然觉得那是一具尸体,本能的厌恶让他竭力避免踩线。他东翻西找,最后他想:凶手一定得经过通道吧,如果没有暗道,那么,除了房门,就只有这个窗户可供进出了。

迪克把头探到窗外,俯身于高楼,下面就是十几米高的悬崖绝壁。如果凶手是利用绳索从窗户进出的,难道他不怕被人看见?忽然,窗台上的一粒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灰白色的窗台上,躺着一块米粒大小的红色油漆。他被吸引住了,竟然呆呆地站着,没有立刻明白它的意义。

一分钟后,迪克的思维开始活动起来:这是刚刚掉下来的,还是案发时掉落的?如果是案发时掉落的,它和案件有什么关系?迪克抬头仔细观察窗框。窗框上油漆已经老化,显出暗红色,还有几处露着点点锈迹。如果油漆是落在窗台上,那么,它应该是来自窗框的上部。迪克的目光上移,看到上部的窗框上有一个异常的地方,那窗框朝下一面的油漆剥落了,里面的金属还没有生锈,闪着光泽。他爬上窗台,看清楚了,可以确定:这油漆刚剥落不久。

可是,什么东西会撞击到那里呢——枪?

如果是枪的话,难道说,枪真的会“不翼而飞”?迪克被自己的思路吓了跳——这不是痴人说梦吗!不过,迪克知道自己已经接近了真相的核心,他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里狂跳——我终于挽救了一百三十万!

他取出相机,分别给窗台上的那粒油漆和窗框上部暴露的金属照了相,然后就走出了屋子。

不过他并没有下楼,而是朝楼梯上面走。只需跨上几步,就走到了楼梯尽头,前面是通往楼顶的木板小门,门锁着。迪克轻而易举就把锁撬开,从小门里钻上去,站在楼顶上。楼顶平坦,一览无遗,突兀地砌着个一人多高的水箱。水箱看起来比米歇尔的书房大一些,为了防止污染,水箱顶上盖着一层厚厚的水泥板,但有个角上的水泥板掀掉了,露出一个大口子,足可放进一台21寸彩电。迪克把刀收回衣袋,探头朝水箱里看,同时听到心脏在胸膛里突突直跳的声音。里面很暗,什么也看不见。迪克跳上水箱,用力掀起几块水泥板,把它们翻到一边,这时,阳光射入水箱内部,水平如镜,清澈见底。

迪克看到了:水箱的底部躺着一把手枪!

迪克拿出相机,连续照了好几张。然后他脱下衣裤,跳进微凉的池水里,水深及肩,他用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夹住枪管,不让自己擦掉手枪上的指纹,要知道,即使浸在水中,含有油脂的指纹还是能保存相当长的时间,这可是揭示案件真相的重要证据。

把手枪捞起来。那是一把0.38口径的自动手枪,枪管还在淌水,枪柄牢牢地系在一根小拇指粗的橡皮筋上。迪克用刀割断橡皮筋,缠在手指上,把枪放在水箱壁上。然后他爬出水箱,立即把枪装入塑料袋里。他把橡皮筋一段段拉上来。施以拉力,橡皮筋足有十多米长,可是一放松,它就能完全缩回水箱。原来,水箱底部固定着一个滚筒,橡皮筋缠绕在滚筒上。向外拉,滚筒内的发条就被上紧;放松橡皮筋,滚筒就自动回滚。整个装置像根钓杆,要钓的鱼就是那把手枪。

米歇尔自杀后,手枪从他松开的手里弹出,迅速地弹到窗外,被橡皮筋拉进水箱里,沉入水底。看来,米歇尔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家人,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让妻儿过上好日子,怪不得维尼特看上去不像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主妇。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家人的生计,为了骗取保险金,这个穷途末路的作家煞费苦心,居然设计了这样一个诈骗圈套!想到这里,迪克不禁暗自佩服——如果不是由于手枪恰好撞掉了油漆,我又怎能发现?如果自来水供应一直正常的话,谁会来查看水箱呢?谁会发现这个秘密呢?



【2】一百零一万

迪克想:这就是我要寻找的证据,我要证明米歇尔是为了骗取保险金而自杀的。不过现在,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呢。把证据交给警方有什么好处呢?把调查结果汇报给保险公司有什么好处呢?区区两万元奖金罢了,我可不是那种拿几个小钱就心满意足、手舞足蹈的傻瓜。米歇尔,对不起了,我要拿走你用生命换来的赔偿金,因为我比你聪明,因为你犯了一个错误。而且,如果三个月内拿不到一百万,哈奇就会杀了我。

哈奇是这个地方的黑社会头子,经营着赌场、赛马场、走私等正当或不正当的买卖,要命的是,他还放高利贷。一个月前,迪克在哈奇的赌场豪赌了一夜,结果不但输了个精光,还借了二十万美元的高利贷。对赌红了眼的迪克来说,二十万美元并非天文数字。不过迪克马上就后悔了,因为数字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转眼就变成了二十五万、三十万。一个多月来,迪克一直过着心惊肉跳的日子,掰着手指头算日子。再过三个月,只要再过三个月,借款的期限就到了,那时,本息总计将达到一百万,哈奇就会派人强行逼债,无处藏身的迪克就只好任人宰割了。

米歇尔的自杀真是天赐良机,让迪克看到了摆脱困境的希望。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只要保险公司把赔偿金交付给维尼特,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迪克回到家里,把手枪、橡皮筋、滚筒等证据全部装进一只大铁盒里,用塑料袋包住,埋在院子里的树下。对迪克来说,要找到维尼特和她的儿子简直易如翻掌。所以他在家里休息了片刻,换过一身衣服才出门。

维尼特带着孩子住在娘家,看到迪克,她仿佛吃了一惊。迪克抢先说:“我从你原来的邻居那儿打听到的消息,他们说你回娘家了。”

在阳光下,维尼特的面庞有着细致娇柔的轮廓,声音也像她的秀发一样柔美:“那么,你为什么到这儿来呢?”

迪克搬出早就想好的台词:“哦,你是我们公司的客户,为你服务是我的义务。我来是想提醒你,你丈夫在我们公司办理了保险,现在,根据合同规定,你有权,而且应当向本公司索赔。”

“先别说这事,我想等到结案以后再说。有人说,如果我丈夫是……”

迪克努力消除她的顾虑,真诚地劝解道:“从警方调查的结果来看,你丈夫不可能是自杀的。关于这一点,我会及时向公司施加影响。所以,为了你和家人的生活,请尽快索赔。”

维尼特感动极了,用亮亮的眼睛看着迪克:“谢谢,你可真是个大好人。”

迪克有些心醉神迷,他凝神望着她的大眼睛和曲线优美的嘴角,说:“不客气,拿到赔偿金后再谢我也不迟啊。这样吧,这是我的名片,有了好消息就赶快告诉我吧。”

事情办得不太顺利,不过,两个月后,离迪克还钱的最后期限只剩一天的时候,终于有了好消息。迪克拿起电话,立刻听出是维尼特的声音。她的声音听上去非常快乐,看来已经把丧夫之痛遗忘了:“迪克,钱拿到了,真的有一百三十万!”

迪克想:米歇尔,看来你是错了,你不值得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去死,她也不配拥有这些钱。但是,他仍然用平稳、成熟的男中音说:“恭喜你!我想你应该庆祝一下?”

“当然啦,迪克,我可没忘了你……”

话里有话,不过迪克对这个不感兴趣。他在想,感谢上帝,你终于来挽救我了。他对着电话说:“那好,我来接你。记住,不要对别人谈起我,谈起钱,不然会有麻烦的,你懂吗?”

“好,我听你的。”她看上去十分信赖我了,这样就好。迪克这样想着,下楼去发动他的汽车。

不到一个小时,这辆车又回到了大门口,车上还坐着维尼特,她穿着高贵的晚礼服,整个人焕然一新,散发着魅力,是那种令所有男人激动不已的纯真。在一种温馨的氛围中,两个人喝了点酒,维尼特说了许多感激的话。迪克想:我成了她心目中的大英雄,不过,我现在需要的不是美女,而是金钱,如果我想活下去的话,现在可不是装好人的时候。于是他说:“维尼特,既然你这样信任我,我就直言不讳了。”

维尼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张开那诱人的小嘴:“怎么啦?”

终于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迪克啜了一下酒杯,盯着维尼特的眼睛说:“我欠别人许多钱,所以我想向你借钱。”

“多少?”

“一百万。”

酒杯重重落在桌上,维尼特仿佛不相信迪克会说这种话,她结结巴巴地说:“不会的……您不是开玩笑吧……这可不行……您不会说这种话的。您可是大好人哪。”

看起来她很不情愿,迪克站起来,激动地大声说:“我要一百万,我要它来救命。”再好的人也得要钱。

“不,迪克。我不能给你……那可是我丈夫的一条命啊。”这时的维尼特总算想到了丈夫,她找到了一个好借口,说得理直气壮。

迪克生气极了,怒吼道:“我告诉你吧,没有我,你一分钱也拿不到!”他啪地一声把一叠照片甩在桌面上,对维尼特说:“你看看吧,杀死你丈夫的枪在水箱里!如果我把这些照片上交,你就休想拿到赔偿金。”

维尼特一张张地看着照片,她的手不停地哆嗦着,不可置信地摇着漂亮小巧但并不聪明的脑袋,终于目瞪口呆地从到沙发里站起来:“这些是真的?”

迪克没好气地回答:“我还有其它的证据,它们都证明你丈夫是自杀的。怎么样,我分一百万不算多吧?想想吧,你什么也没做就拿到三十万,已经很不错了。”

维尼特期期艾艾地说:“对半分,好吗?”她的口气已经软下来了,对这种女人,就要给予持续打击来摧垮她的信心。

迪克说:“不可能,你就给句痛快话,是接受我的办法,还是咱们大家把钱还给保险公司?”迪克当然不能退让,如果还不清钱,哈奇会有许多对付自己的手段,那比坐牢还可怕。

“好吧。”

“那我陪你到银行去。亲爱的,你记住:我要一张一百万的存折,不记名,不加密。”迪克站起来时,觉得现在是自己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他冲着维尼特微笑了一下,后者脸色苍白,战战兢兢,讲不出话来。

终于拿到了,两人分手,迪克拿着百万巨款的存折,就像捧着自己的生命一样小心翼翼。他直接回到家里,给哈奇打电话:“我是迪克,我打算现在就还钱,叫文森来我家吧。”哈奇说:“好的。”

敲门了,从窥镜里望出去,门外站着一个陌生人,迪克感到有些吃惊,因为哈奇在电话里的意思很明确,他让文森来收钱。文森是哈奇的一个手下,因为最近老是追着迪克讨债,迪克就认识他了。为什么文森没有来呢?

在钱的问题上,可出不得半点差错,迪克敏感地意识到这里有问题,他又打电话给哈奇:“请问,你派来的人叫什么名字?”

哈奇哈哈大笑说:“你真健忘,文森可让你吃了不少苦头呢!”

这个人一定不是哈奇的手下,迪克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知道这儿有一笔巨款的,也许他们窃听了哈奇的电话,也许他们已经把文森干掉了。想到这里,迪克的心一下子缩紧了:怀揣着百万美元的人,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陌生人不耐烦地说:“快点还钱,不要让哈奇生气。”

迪克赶紧行动行来,他把存折藏进贴身的衣袋里,然后从抽屉里找出自己的手枪,装上子弹。悄悄地跑向后门,但是,刚打开后门,迪克就吓坏了,他看见了另一个陌生人,那人端着装有消声器的手枪。那人开了一枪,打得木屑纷飞。看来他们来了好几个人,呆在屋里只会让他们瓮中捉鳖,硬拼的话,也许还有一线生机。迪克飞速思考着,已经抽出手枪,对着那人连开两枪。然后,他跨过地上的尸体,朝屋后的树林跑去。原来守在房子四周的匪徒听到枪声,飞快地跑过来,一边开枪一边叫嚷。

跌跌撞撞跑着,不时回过头向后射击,最后迪克终于狂奔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死里逃生后,他感到一阵剧痛,差点晕过去,才发现自己衣服上满是鲜血,肩头中枪了。得赶紧取出子弹,不然会有性命之虞。但是不能去正规医院,一旦警方调查枪击案的原因,很可能就会暴露自己藏匿的百万巨款。危急关头,他想起了自己的一个老朋友。

那个人叫格雷厄姆,在城郊开了家烟杂店,不过他的主要收入于地下诊所。烟杂店只是诊所的掩护。格雷厄姆的优点是,他从不多问,也不出具任何医疗记录,并且位置偏僻,适宜逃犯、凶手等各种不能去正规医院治疗的伤者。为了避人耳目,迪克尽量选择荒僻的小路,来到格雷厄姆的店里。

几年不见,格雷厄姆戴上了老花眼镜,很让人怀疑他的视力能否找到体内的子弹。他又老又瘦,看上去最近几年生意不太好。迪克就问:“老伙计,你还好吗?”

“老朋友,怎么是你!生意不太好呀,黑社会也进步了,死人多,伤员少,我都揭不开锅啦。”说话的时候,他低沉地笑了几声,又剧烈干咳起来。迪克几乎被他糟糕的情况吓住了,不过,除了他,还有谁能取出子弹呢,于是他说:“好,快救救我吧。”

“好吧,我看看。”他把眼镜鼻子一起凑上来,似乎治病最重要的手段是“闻”,却也不是中医所说的闻。过了一会儿,他说:“挺严重的,子弹还留里面呢。你到底得罪了谁?”

“哎,别提了。先把子弹取出来吧。别担心,我来的时候,谁也没看见。”迪克心想,千万不能说出百万美元的事。

“但愿谁也不知道你来过这儿。我一把老骨头了,可不想招惹谁。”

“你不知道我是一个多么谨慎的人?”

烟杂店后部有扇小门,进去就是一间小屋,打开小屋的门,是地下室的入口。阴暗潮湿,木梯随着脚步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最后他们来到了地下室。那是一个灯光昏暗,堆满了纸箱等杂物的小房间。靠墙的柜子里倒是应有尽有,摆满了各种手术器械。另一边放着一张当作手术台的床。格雷厄姆取出一支注射器,装上针头,从瓶子里吸取液体。迪克问:“这是什么?”

“麻醉药。”格雷厄姆一边拧亮台灯,一边回答。

居然有麻醉药,这真的很不错了。不管谁策划了这起抢劫,哈奇一定会还以颜色,狠狠地教训那伙人的。迪克躺在手术台上很享受地想着这件事,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迪克发现房间非常安静,他想坐起来,却动弹不得。原来四肢被牢牢捆扎在床上了。这老家伙,居然捆得这样结实,难道他怕麻药不起作用? 迪克就想大喊,不过,他忽然发现,嘴巴被塞得紧紧的。这时,他感到了一阵恐怖,鼻子里发出“唔唔唔……”的声音,如果鼻子里也有声带,迪克就会发出这样的叫声:“格雷厄姆!你这个老家伙,快把我放了。我可饶不了你……救命啊……”

迪克拼命扭动身体,力图滚到床下,即使能在床边发现什么刀子之类的东西也好,但是,他感到一阵剧烈的痛楚。他竭力转动脖子,这时,他发现自己腰部也包着一块纱布。怎么啦,我腰部也被击伤了?迪克不知应该咒骂还是庆幸,他很惊讶自己居然没有及早发现。

但是格雷厄姆什么也没有听到,他锁住了屋子,到银行去了。原来,迪克被麻药麻醉后,意识失去了自主能力,就开始胡言乱语,不知不觉地叫出了:“一百万,一百万!一百万……”好几个月来,他满脑子全是一百万,所以在昏迷中也说出了这几个字。起初,格雷厄姆并不在意迪克的胡话,可是过了一会儿,他看到迪克没有受伤的手紧紧地捂在胸口,仿佛是他把什么重要的东西藏在了那里。格雷厄姆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从迪克的衬衣口袋里找出了存折。那一刻,格雷厄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连自己正在做的手术都忘了,他乐疯了:一百万!这个家伙的身上居然带着一百万?

把迪克的钱变成自己的钱,这并非难事,只要杀了他,这些钱就是我的了。简直毫无风险,因为没人知道迪克在我这里;而且,这是一张不记名、不加密的存折!

由于天还没有亮,现在出门倒是容易引起怀疑。格雷厄姆只好继续做手术,然后草草包扎了迪克的伤口,把他结结实实地捆在床上。然后,他又想起另一件事,就继续埋头苦干。熬到天亮后,他立刻就锁上门出去了。

格雷厄姆回来的时候,迪克筋疲力尽地瘫在床上。看到格雷厄姆,迪克对其怒目而视,仇恨和咒骂尽在目光中发泄出来。格雷厄姆一把扯掉迪克嘴里的破布,说:“你是抢劫了一百万才受伤的吧!”

迪克身受束缚,只能低声下气地求饶:“事情一言难尽,你最好先把我放了,我保证,分给你五十万。”

“五十万……五十万?”格雷厄姆哈哈大笑,眼睛里喷射着贪婪的火焰“把你放了?放了你,我岂不是世界上最大的傻瓜!这一百万是我的了,你想要分五十万?”

迪克完全明白了自己处境,他感到全身无力、麻木、晕眩,他哭嚎着,对格雷厄姆哀求说:“放了我吧,我把钱全部给你。一百万,全归你!放了我吧。”

格雷厄姆摇摇头说:“你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想要在这个社会里生存,就不能心软。换了任何一个人,换了你,也会像我一样做的。”

迪克恐惧地狂叫着,手脚乱蹬,磨出了血泡,仍然无济于事。格雷厄姆说:“你叫也没用,没有人会听得到。别动,这样你会死得更快的。你没注意到腹部的伤口吗?”

“这是什么?”

格雷厄姆说:“在我无以为生时,有个买卖人体器官的家伙找到了我,一个肾一万元,价钱不错,可惜货源很少。我做了一辈子好人,现在总算想明白了,做好人其实没用,我穷够了。现在上帝终于开始怜悯我们穷人了!昨天我从你身上总共赚到了一百零一万,不过你看,你还能让我赚不少钱呢——心脏、肝脏、胰脏、眼球、胆囊、睾丸、耳朵……”

“不……不……”迪克只能无望地惨叫。钱真的能创造奇迹,这一百万元就像一个恶毒的咒语,催生各种邪恶的行为!他感到不寒而栗,他遇到的,是比死亡更可怕千倍的事情,如果有刀子,他宁愿把它扎进自己的心脏。他感到了死的欲望,恐惧一阵接一阵地涌来,把他淹没,让他无法呼吸,他拼命用头撞着床板。他想喊叫:“你杀了我吧!”但他的喉咙已经不能发出声音,他昏厥了。

格雷厄姆冷静地说:“不,现在还不能让你死,新鲜的器官才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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