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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05-14 19:18 阅读:
废墟

我知道不会有人来接我。事实上根本没有人知道我来了。

我拦了辆计程车。司机想下车打开车尾箱放置我背上那只特大号背包,我笑着摇了摇头,打开车门将背包使劲抛进了后座。我就只这一件行李,就像离开时的笨重而单薄。

关上车门时“碰”一声巨响,依旧是很使劲地。回过头接触到司机的目光,似乎是有点埋怨也有点吃惊于我的粗鲁。

我抱歉地笑笑说,开车吧。

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这才犹豫起来。我要去哪里呢?我不过是这儿的一个过客,这儿没有一扇门是应该为我无条件开放的。然而,其实我也没有考虑的余地。

南山路。我说。



常风住在8楼。是顶层。没有电梯。我从1楼开始一口气地往上跑,一直跑到8楼。像以前那样总是跑得气喘连连,以致于常风说他没次给我开门的时候都以为看见了一头牛。

我依旧是顾不得喘过气来就按了门铃。开门的正是常风,穿着白色T恤,黑色短裤和拖鞋,头发有点湿。

赵衍?他愣了愣,轻轻把我抱住说,你回来了。

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涤后的清新香味,喘着气说,……你洗澡了……你最好别碰我……我浑身都是臭汗味儿。

他接过我的背包说,你这头蛮牛!进来吧。

我跟着他进屋。屋里不是我想象中的凌乱,反倒整洁,收拾得很有条理。电脑正开着,他在写文章。

他在我身后关上门说,刚回来吗?

是。

你回来后能够第一时间找我,我很高兴。

我不是“回来”,是“再来”。我纠正说。

对于我来说,你是回来。

我不在理论,转道,我以为会有一个半裸的女人给我开门呢!

他狡猾地说,你早一天来就会见到。

谁啊?

不认识。

去!我骂道。我留在这里会坏你好事的,我干脆走好了。

我从沙发上弹起来一直走到门前。他推了推黑边的眼镜,双手抱胸倚在门边只是等我。

我只好停下来了。很清楚地看到门上的木纹。有点崎岖曲折,但基本上是很规矩的一些弧线,缓缓地绕过一个弯儿,两条合在一起又是一个轮回。原来我是“回来”了。他们一直在这儿,没有离开过,只不过死去的已经死去了,活着的依旧活着。生于斯,死于斯。他们永远不会离开。只有我不是这样的。我本来就不属于这儿,我对这儿没有离开的权利或者资格。那么,这儿对于我事实上有着什么意义呢?我竟又没有带走任何东西亦没有带来任何东西地回来了。只是徒劳。

怎么了?我听见常风在问我,意识到自己已失神地站了好久。

我转向他,歪着头,很奇怪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对峙站着。但不奇怪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无论置身何时何地,我总是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置身彼时彼地。我总是惘然。

可是常风他比我还要了解我自己。他伸手抱住我的头说,你能够去哪里?

累了就想回家了。我说。

回家是好的,家门永远为自己敞开。回到自己的地方,我就不需要在别人的天空里卑微。

什么时候走?他紧了紧抱着我的手说。我的头埋在他的胸前,他的心跳声就在我的耳边。

我想了想答道,过几天。

几天?

1天。

1天已经足够了,我想。

常风便说好。他很少对我的决定提出异议。他是尊重我的。

他放开我转身去泡咖啡,背对着我一边说,高晴上来给我收拾屋子,每星期2次。

我点点头,再次打量了屋里,也的确只有高晴才会有那样的仔细。

我问,为什么不结婚?

她不肯。

呃。我走回沙发前坐下,随便说了句什么,话题便又飘走了。

那一夜我们聊到了第二天凌晨快天亮的时候,阳光趁我们不为意的时候透进了屋内,爬上我脱去了鞋袜的脚。我的第二只脚趾很长,很唐突地突了出来,儿时有老人见了直摇头,说这孩子怎么长这样一双脚,二趾比趾公长,注定一生潦倒福薄。我却反而觉得很有意思,我想这应该是一双走路的脚吧,所以我才能够总是有恃无恐地走着,并且热爱着走路。一个人,当然。龙说过,没有人跟得上我的步伐。可是常风说,我越是走得洒脱,越是让人放心不下。常风这孩子老想着要保护我照顾我,然而他明知他没有这样的义务与能力。他们都知道我的脆弱,而常风选择了义无返顾地对我好。我还不了,注定了要欠他一辈子。

我踢一脚轻飘飘的阳光,想起我们三人也曾为了筹演话剧而开了夜车,那时也是这样的阳光熔化了黑夜。

我轻笑着问常风,记得那时演话剧……

可是他已经睡去了。他的头沉沉地压落我肩上。

他已经累了,而我还是精神得很。

我沉默了好久,然后也睡去了。

清醒的最后一刻,我的视线落在茶几上一只切剩一半的苹果上。由我到来的时候起它就已经在那儿,一直这样,切口上布满了锈迹。



锈迹

无论是街道还是商铺都有了很多的变化,街道重修了,洗去了以前那种黯淡的颜色,有些店铺换了新的主人以及名字还有商品。但我总觉得它是处于一种停顿的状态,特别是当我转入一条老街走到街尾看见那间破破旧旧的寿衣店依旧破破旧旧地卖着寿衣的时候。又或者说静止与运动也不过是相对的状态吧。

然而我要去的地方依然是那时的样子。

店面没有设橱窗,一幅很大的油画横在本该是橱窗的地方,留下了窄窄的仅容一人过的一个缺口权当门口。画上画的是树丛中一截残缺的铁轨,那树有的已然枯死,有的只剩下了一截树桩,有的仍然绿着,但绿得破败。抬头看招牌,仍是一块简陋的木版随意地刻着一个“画”字,只是那木版更旧了,看起来木质疏松,像是随时有碎裂的危险。

我走进店内。室内也没有任何装饰,只有满屋的画以及一个人。

那人正背对着我往墙上挂画,穿灰白色的T恤和磨损得很厉害的牛仔裤,头发已长到触到了下巴。

他听见有人走进店来,也不转身,仍自顾自地挂着画。

我耐心地安静地等他挂完画,说,门口那幅画卖多少钱?

他转过身看我,好一会儿说,不卖。



还是不卖吗?我们肩并肩坐在地板上,我问龙。

不知道应该定一个什么价钱,只好不卖。

假如我要买,你卖吗?

不卖。它太重了,会让你没有办法负担。

那你呢?你负担得起吗?

他把视线从面前的一幅画上收回,我一直努力着。

他说他一直努力着。努力去承受,却不努力去忘记。——我懂得他的痛。

我咬住下唇,但眼睛仍禁不住朦胧起来。我昂起头,让泪水一丝一丝地沉回眼底。我说,你们都放心不下我,总是认为我是脆弱的,然后又总是忘记了自己的脆弱!

他轻轻握住了我冰冷的手,我挣脱掉站起来说,我想像有一天我叠了一千只白色的纸鹤,从很高很高的顶楼撒下来。站在楼下的人抬头就会看见漫天的纸鹤飞舞,满满的一大片压下来,像是一重很厚很厚的雪。然后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穿过了那重雪更快地压下来。一只纸鹤代表一个愿望,一千只纸鹤代表一千个愿望。当我在空中下坠的时候,心里边默念着这一千个愿望。念完了这些愿望,我便比纸鹤更快地着地了。最后纸鹤就会慢慢地飘落在我身上。

我伸手把他拉起来,他回握着我的手,良久才说,我忘词了。

再演一次,好吗?我说。

好不好?我说。

最后一次。我说。



愿望

高晴看见我时脸色很苍白。

那个一直很柔弱的女孩比以前更柔弱了,但却多了一份倔强与谦卑。

你回来了。她说。和常风一样的措辞。他们都说我回来了。他们都认为我那时是“离开”了。而他们都留在了原地,永恒地停留。

可是我没有永恒。我只有一天。明天我边必须再一次“离开”。所以我必须争分夺秒。我单刀直入地说,高晴,嫁给常风吧,他很喜欢你。

我知道。她别过脸说。

高晴,我明天要走了。我又说。

我不答应。她说话的声音很轻,但固执。

我握起她的手,她接触到我的冰冷时手微微一颤,但没有挣扎地任由我握着。

我说,你答应了,不许反悔。

她抬起没有被我握着的那只手用手指擦了擦脸,重新转过来时脸上依旧有擦不干的泪痕,赵衍你留下来好吗?

不好。我只能说。

是我的错。

不是谁的错。我笑笑说。

历史没有罪人。



历史

两年前我在这儿念大四的时候我想演自己的话剧。当我还是大一新生时我在话剧社里呆过,并认识了常风,我们一起跑过好几场龙套。后来我们一起退出了话剧社。因为我们不喜欢演《罗密欧与朱丽叶》或《雷雨》或《白雪公主》。当时我写了《千纸鹤》。但话剧社社长皱了皱眉很委婉地说我的剧本很好但他们还是希望能演一些经典的作品并嘱咐我用心去演说一有机会便让我演重要角色。于是我们便一起退出了话剧社。

一直到大四的时候在一次闲聊中常风提起了我们未能演的话剧。

他说,我真的想演。

那就演吧。

我找出了《千纸鹤》,将它改成了一部只有3个人物的话剧。

可是我们只有2个人。我告诉常风不能再删了,再删就没意思了。

常风便让我去找龙。

我们校的一个师兄,比我们大一届,美术系的。



那时龙在筹办自己的画廊。他在北园路,一条很老的商业街买了一间很老的店子用来卖自己的画。

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店子时那幅后来横在店面的巨大油画还没有完成,他正在画那些已经枯死的或剩了一截树桩的或仍然绿着但绿得破败的树。

我走进店子他并不管我,只是画他的画。

这画卖多少钱?我走到他身后问。

你买不起。他头也不回地说。

我只是问价钱。

我只卖给看得懂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看不懂?我抽掉他的画笔,使他转过身来看我,我说,我写了一部话剧,需要3个人演,可是我们只有2个人。顿了顿,我又说,我想演自己的话剧。

你要在哪儿上演?他从我手上接过画笔,一边画一边说。

还没想到。

我认识一个开酒吧的朋友,酒吧内有一个空置的阁楼,我们可以借来公演。

你答应演了?

给我剧本。



我写的是一个名叫泉的女孩和两个分别叫石和杰的男孩的故事。我饰演泉,龙饰演石,常风则饰演杰。

我们到酒吧的阁楼上排练过几次。酒吧的老板叫阿澈——我不知道他的原名是什么,也不知道是否这样的写法,但酒吧里的人都叫他阿澈。他总是给我很厌世的感觉,一双眼皮总是底垂着盖住了眼睛的三分之一,头发很长很乱,像是从来没有修整过,而动作则是极缓慢的,并且几乎不说话,每次我们到酒吧里去,他便只是微微地抬起眼睛看我们一眼算是打招呼。在我的印象中他一直是处于一种不清醒或者应该说是由于过度清醒而甘于沉醉的状态。后来我才知道龙的画廊是在他的支持下办起来的,他的酒吧内挂满了他向龙高价买下来的抽象画。然而那样一个人一年后死于酒精中毒。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在他死后从他父母手中买下了酒吧并改成了一间专卖女人内衣的精品店。

但我们最经常的排练地点是在常风家中。那时也是我的家。我们在大一下学期便搬离了学生宿舍,在校外租了那间在8楼的公寓房。租金出奇的便宜,大概是由于在半年前有一个女人从那房子的窗口往下跳的原因,屋主一直无法将房子租出去。那租金与及房子内诸如水电费煤气费等开销都是常风付的。我没钱,自十岁起我便成了一个没有人管的孤儿,我像一片枯叶飘落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上大学,我读书的学费都是从银行里贷款借回来的。于是屋里的一切杂务按照分工原则很自然地落到了我头上。于是我们的屋子通常是乱七八糟的。

印象最深刻的是公演的前一天晚上我们熬通宵作最后的排练。

那天半夜里我跑到楼下的便利店买了2打啤酒然后一口气地跑上8楼,顾不得喘气便猛按门铃。(自从大三那年冬天在挤公车的时候我放着门匙的钥匙包被扒走了以后我就在也没有配过门匙,现在想来,才知道原来在那时便已预示了我早晚是要离开那所房子的)。

常风给我开门后照例说我是蛮牛,接着他和龙接过了啤酒,我们一起跑到了顶楼上。完成了最后一次排练我们便光着脚坐在地上一边喝啤酒一边不着边际地闲聊。

我走到护拦边大叫,那时很大的风把我的声音吹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直把遮掩着朝阳的云层洞穿,使那些柔弱的阳光轻飘飘地降落在地上被风吹得满地乱滚的空啤酒罐上。



第一次的公演来了十多个人。一共是十七个,我记得。

我们的剧场没有观众席和舞台之分,盘膝席地而坐的便是观众,或站或坐的我们三人便是演员。

最后一场戏以泉身穿一条白色连衣裙蹲在一张矮板凳上痛哭而结束。

我跳下板凳擦干泪水谢幕时看清了坐在最前面的两个女孩,那是高晴和王铮。

王铮对我说,我很喜欢你。

而高晴则说,最后那场戏假如蹲在一张高脚椅上效果会更好。



后来我们又演了几场。最成功的一次一共来了50个人。小阁楼里容纳不了,阿澈便干脆暂停了营业,将酒吧内的桌椅搬到一边去,空出一方地来给我们演。

那天演完后我们就地在酒吧开了个小小的庆功宴,阿澈、高晴和王铮也一起参与了我们的欢乐。

高晴和王铮已经和我们很熟稔了。我们每一次的演出她们都会来看,由第三次起我们便没再收她们的戏票费,她们也常会给我们提一些很细腻的意见,并总是给我们带些什么来作夜宵或干脆一伙人演完戏后一同来到我和常风的屋子中,由高晴亲自下厨给我们弄一些小炒什么的。高晴的手艺很好,是那种很心灵手巧惠质兰心的女孩,每当看见我们屋子里四处乱扔的脏衣服以及满地的垃圾便总是给我们收拾得干干净净方肯离去。王铮则总是很安静,冷冷淡淡地看着每一个人,只有在我和常风打闹的时候会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添油加醋的话儿。

有一次只剩下我们两人的时候我半开玩笑地对常风说,高晴蛮不错的。

他板起脸说,去!她错不错关我屁事!

我笑说,可是她对你好像有点意思。

她对我有意思我对她可没意思。

是吗?我笑得更凶了。

他扁了扁嘴巴托一把眼镜才说,是!

我敛起笑容正色说,常风,我还是搬走吧。

什么?你能搬到哪里去?

随便。我老在你屋里呆着不好。

什么不好?谁说不好?

这几年来我把你身边的女孩都赶跑了。我看着自己的脚,使劲地掰着那只突出的二趾说。

去!赶得好,反正我又不喜欢她们。

可是你喜欢高晴。

别胡说。他低头说。

常风我知道的。

他故作不在意地笑了笑,没事!

你总不能照顾我一辈子。

去!你能走到哪里去?在别人眼里你是走得很洒脱,可是你越是走得洒脱就越是让人放心不下。你是那种天生需要别人照顾的人。

总会有人照顾我的。

那就等到照顾你的人来了再来管我的事吧。

龙会照顾我的。我轻声说。

那我就只好一并照顾你们两个了。他正视着我说,他比你更需要别人照顾。



那幅巨大的油画完成以后我看见了那截残缺的铁轨。

为什么那铁轨只有一截?我问龙。

他不答我,反而问道,为什么会想到叠一千只纸鹤?

因为那是在纯粹想象的世界中,现实中要叠一千只纸鹤是一件很高难度的事。梦想与现实的界线太深。

所以你总是梦想一些你办不到的事情。

不一定。比如说——,我走到那幅巨大的画前,双手虚按在铁轨上说,我梦想着有一天我能背上一只很大的背囊,沿着铁轨走到很远的地方去。我总是觉得我一定会办到。

一个人?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一个人。我依旧面对着画说。

没有人跟得上你的步伐。他说。

我回答,大概是的。

他在我身后沉默,我在那幅后来定名为《伤势》的画前沉默。

他突然说,想不想知道为什么那铁轨只有一截?

我转过身去,他正好紧贴着站在我后面。我们的距离拉得很近。

因为我怕那铁轨太长,你会沿着它走得太远。



后来好像是常风和高晴吵了一场架。

据说有些记忆是会在潜意识中要将其忘记的意念中被忘记的,可是事实上他们非但没有被忘记反而是更深地刻在了心上,所谓的忘记不过是一种强行的忽视罢了。那天所发生的事大概便是以这样一种形式存活在我的心上。当我试图回忆的时候,它便比任何事件都更要清晰地浮现出来。

那天确实是常风和高晴吵了一场架。

我气喘吁吁地跑上了8楼,没有按门铃,因为门是开着的。常风站在门边,眉很紧,表情是僵硬的。而高晴则站在屋子中央,侧眼看着常风,眼睛已经红肿起来,但仍无声地流着眼泪。

我走进屋里,他们都不看我。

高晴猛地举步向门口走来,她绕过我往外走时,我听见了她强压着的哭声。

我伸手拉住了她,眼看着常风说,常风,我们是好朋友吗?

是。他木木地说。

好兄弟?

是。

永远?

是!你还有完没完!他看着我叫道。

我对高晴说,你留下。再转向常风说,我不是你的负担,不需要你为我赔上自己的感情。

我抱住他凑近他的耳边说,记住了,我们永远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然后我轻轻地带上门退了出去。



站在门外的时候我心里悲凉了好一阵:这四年来,我和常风从没有分开过。我已经习惯了他经常地骂我蛮牛以及毫不客气地扯着我的头发嬉闹。我们从没有向对方说过“我们永远是好朋友”这一类的话儿,那天是第一次,在我们要分开的时候。

然而我知道这友情会是永恒的,无碍于别人的眼睛。

想到这里我的脚步轻了起来,一口气跑下楼梯,跑到楼下的时候因为速度太快差点儿撞上了一个人,定睛一看,却是王铮。

王铮?你……你怎么在这里?我喘着气说。

是我对高晴说你和常风关系不纯的。她淡淡说道。

呃?我愣了愣,竟没有听清,脱口问道,你说什么?

她拉起了我的手,因为这样你就会离开常风。你会和我在一起。

我在不知不觉间被她带到了马路中央,猛然惊觉时两道强光正迎面扑来。她紧抓住我的手,双腿钉牢在地面上。在货车撞上我们那一刻,我用力地挣脱了束缚,跌落在马路边。王铮被卷进了货车底下。

我等不及收拾惊恐猛冲上前,趴在车旁看她。她脸色苍白但带着微笑,那只手颤抖着紧握我已经不能动弹的迅速冰冷下来的手。



永远

在我即将离开的时候,在常风家的顶楼,我们最后一次演《千纸鹤》。

那时我们在这儿排演《千纸鹤》,演完后光脚坐在地上喝啤酒。

那时高晴常到我们家来,给我们收拾屋子并给我们弄一些特色小炒。

那时阿澈还没有死,他把他的酒吧空出来让我们演出。

那时王铮也没有死,她在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告诉我她很喜欢我。

那时我们都很脆弱。

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死去的人已死去良久,只留下活着的人在良久地怀念死去的人以及那部只有三个人演的《千纸鹤》。

现在他们都比我脆弱。因为从前他们总是为了我的脆弱而忽略自己的脆弱。

泉穿着那袭从箱底翻出的白色连衣裙,站在顶楼的护拦上说,我想像有一天我叠了一千只白色的纸鹤,从很高很高的顶楼撒下来。站在楼下的人抬头就会看见漫天的纸鹤飞舞,满满的一大片压下来,像是一重很厚很厚的雪。然后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穿过了那重雪更快地压下来。一只纸鹤代表一个愿望,一千只纸鹤代表一千个愿望。当我在空中下坠的时候,心里边默念着这一千个愿望。念完了这些愿望,我便比纸鹤更快地着地了。最后纸鹤就会慢慢地飘落在我身上。

石伸手拉住泉冰冷的手,她就着他的手跳下护拦,石说,你会往下跳吗?假如真有一千只纸鹤。

不会。泉说,我不想死。

我失声痛哭。



千纸鹤

一年后常风的小说出版,书名就叫《千纸鹤》。

那是我被货车撞死后的第三年。



2003.3.23.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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