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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居弱势

作者:未知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05-14 19:11 阅读:
莎翁一句感叹:“女人啊,你的名字叫弱者!”听得女人浑身无力,软绵绵的象林黛玉,弱不禁风了。“你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你的鞭子!”——《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这句恶毒的话,使尼采成了有史以来最臭名昭著的女性蔑视者,吓得女人心惊肉跳,诚惶诚恐地把自己武装成套中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圣人也如是说。

女人真的是红颜祸水,烫手的山芋,不好抓拿了吗?女人理应受凌辱或是被豢养的附庸吗?这日子可怎么过?位置怎么摆?女人象无头的苍蝇一筹莫展,热锅上的蚂蚁乱成一团。忽听得一个洪亮的声音,字字铿锵:妇女能顶半边天!定睛一望,原来是他老人家在猛劲打气呢。女人如释重负,欣喜若狂,认定有了出头之日。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了!该挺直腰板过几天“好日子”了。

“五四”以来,争当新时代的新女性,放脚、求学、登上社会舞台、争取平等权利的妇女解放斗争一直是不遗余力的。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得到相当的改善,获得基本生存保障的权益上升到法制高度,这是毋庸质疑的。我不打算在这里回顾和评价妇女解放史,更不否定既有的成果。

从历史的汪洋中,我们打捞出不少女人作用于重大历史事件的公案,也搜罗出不少女性贡献于艺术、科学、政治等领域的例证,以彰显女人有能力与男性平分秋色,给自己打气鼓劲,找信心,树榜样,去撑起另外那半边天。纵览历史,不可否认,女人以显性的和隐性的方式,同样背负着沉重的纤绳,和男人们合力拉动历史的巨船,或者操纵着舵杆。

然而女人盲目乐观得太早了一点。铁板定钉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罗列在一起,看上去和公共汽车上的给老弱病残让座的标语差不多。三八妇女节、妇联和其它妇女组织的存在,无不提醒着不可辨驳的事实:女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弱势群体,是需要保护的对象。这就意味着妇女在向社会寻求保障的同时,也就承认了自己是弱者。得到的社会保障越多,自身的努力往往越少。女人的性别特点以及群体性综合素质决定着它在两性中的地位,不可人为拔高,更不必刻意扭曲。作为被保护对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去撑起半边天呢?丢掉五五分成的美梦,撕去自欺欺人的伪装,女人泄气了。

先别泄气。“弱者——非弱者——就是弱者”的认识过程大抵相似于“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的拾阶而上。面对这一不争的事实,明智之举是积极的认可,理性的接纳。虽然结果令人沮丧,而痛定思痛之后,便是彻底的释然。

退一步海阔天空。

甘居弱势,基于以下几个理由:

其一:女人的天性是依赖

世间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权主义者。女人的本能就是依附男人,从有性别意识起,就一直在寻找能够带领、掌握、并且能够保护自己的男人,一如夏娃寻找主人亚当。爱情奠定了女人的生命基石,为此她会自觉放弃尊严和自我,这就决定了女人精神上的从属地位。公认的女权主义代表西蒙·波娃,她的杰出成就鲜有被单独提及,她的名字永远与萨特捆绑在一起。女人争取平等的过程,不是向社会寻求庇护而是尽全力超越依赖的天性和本能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在获得独立和平等的同时,女人自然的天性必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天性之不可更改,要想保持女性天然的完整,安于弱者的依附地位,只能从完善男性入手。

其二:家庭是女人的主要舞台

走出家门,走向社会,拥有和男性同等的从政、就业权利,曾经是衡量妇女解放程度的标尺。不久前却传来让妇女回归家庭的呼声,并引起了广泛讨论。我认为,这种呼声恰好反映了“居家——走出家门——回到家庭”的螺旋式上升的文明发展趋势。这样的回归是自愿和自觉的,是在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呈现的趋势,和被迫回归家庭是截然不同的。家庭中的女人对社会的贡献从直接转为间接,从显性转为隐性,不仅体现着自身的价值,理应获得相应的地位和尊重,而且使社会和家庭角色的分工更趋合理,更趋协调。可喜的是,我们从婚姻法第十三条关于夫妻共产财产的规定,已经间接求证了这一点。

其三:两性差别是神的给定

人生而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却有强弱智拙之别。男女平等应该是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权利的平等,即男女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权利和义务上的对等,我们离这一理想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男人与女人“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错综复杂,阴阳互补,如帝网千珠交相辉映,圆融互摄。男人的强是女人的弱衬托出来的,是相对的。一切差别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如果男人能够看到“人的限制,是神的给定。”(史铁生语)——扩展为——男人和女人天然的差别,强或弱,主或次,是神的给定,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不仅无可更改而且应该尽情享受差别带来的美感。“两性有着不同的生活形式,要辨别何种形式更有价值是无聊的,两性的差异本身就是价值,籍此才能把生活推进到最高层次。”(莎乐美语)用博大的爱超越一切局限和差别,把天然的优势用于体恤和抚慰弱者,而不是恃强凌弱,这才是男性真正的强大和伟大。

其四:在社会大家庭中,两性合作而不对立

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都不应以性别计,理所当然的,“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颠覆男权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是哲学的、宗教的、道德伦理的、社会的、文化的、法制的和物质的,只有通过提高文明程度来确保处于弱势地位的女人自由平等的人生权利,只有在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形态中,人类整体生存状态得到空前提高,才可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到那时,不以弱者为荣,也不以弱者为耻。弱者只是女性的代名词而不含任何偏颇。

以弱者自居,并不能成为坐享其成,碌碌无为的籍口。由于性别的限制,女人可能达不到与男性匹敌的精神高度,也难以在历史上留下与男性比肩的辉煌业绩,但女人象行为艺术家那样,以适合于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爱着这个世界。柔弱也一样有着坚不可摧的力量,也一样可以是伟大的,处柔守弱,上善若水。如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德兰修女、“提灯女神”南丁格尔、现代舞蹈之母伊莎多拉·邓肯和海伦·凯勒的家庭教师安妮·苏利文就是这一观点的最佳注脚。

曾经很欣赏舒婷的《致橡树》,现在想把它稍做删改。

我如果爱你——/就做一只荆棘鸟,/让痴情贯穿生命的轨迹。/我如果爱你——/就会不惜一切,/只要能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如果我不够坚强,/不是以一株木棉的形象与你相依,/请允许我象弱柔的常春藤,/沿着你荒凉的额,/攀援上升,自然亲密。/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融为一体,/却又形态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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