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歌馆妓楼里的爱情浪子

作者:未知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05-06 01:13 阅读:
谨以此文,献给那个叫秋的女孩,和那段难忘的时光。——傻正



我第一次听他提到爱情。更恰确地说,他说的是一个故事。

他说,尾生抱柱,故事来自《庄子》。《庄子》里头说: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他接着说,这些是古文,太烦人,翻译过来,故事的具体情形是这样的:春秋时,鲁国曲阜有个年轻人名叫尾生,与咱们圣人孔子是同乡。后来尾生把家搬到陕西韩城。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人一见钟情,君子淑女,私订终身。

来,翠红姑娘,坐到我旁边来,来——他一伸手搂住翠红的腰,翠红腰身一软就被他搂到怀里,但她很快挣扎着坐起来:讨厌!继续讲你的故事。其他人哈哈大笑。

午后的宜香楼是客人最少的时段,有点静,一群女孩子的笑声,能传得很远。

他手中折扇一挥,接着讲:故事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姑娘的父母嫌弃尾生家境贫寒,坚决反对这门亲事。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姑娘决定背着父母私奔,随尾生回到曲阜老家去。那一天,两人约定在韩城外的一座木桥下会面,双双远走高飞,奔赴他们的幸福生活。黄昏时分,尾生提前来到桥上等候。不料,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突然乌云密布,狂风怒吼,雷鸣电闪,滂沱大雨倾盆而下。不久山洪暴发,滚滚江水挟着泥沙席卷而来,没过了尾生的膝盖……

三变先生,阿七,小七,您就别慢吞吞地喝茶了,接下来如何?

这接下来如何嘛,接下来是悲剧。城外桥下,不见不散!尾生想起了与姑娘的信誓旦旦;四顾茫茫水世界,却不见姑娘踪影。但他寸步不离,死死抱着桥柱,终于被活活淹死。那姑娘呢?姑娘怎么没来啊?原来,私奔念头泄露,她被父母禁锢家中,不得脱身。后伺机逃出家门,冒雨来到城外桥边,此时,洪水已渐渐退去。姑娘看到紧抱桥柱而死的尾生,悲恸欲绝。她抱着尾生的尸体号啕大哭。阴阳相隔,生死一体,哭罢,便相拥纵身投入滚滚江中……

故事讲完了,有几个人眼角竟挂了泪花。接着开始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认为,世界上不可能有这样的爱情,什么庄子,摆明就是阿七编着来骗我们这群妓女的嘛。阿七笑吟吟地喝着他的茶,眼看着这群争争吵吵的女人:爱情……呵呵呵,爱情……呵呵呵……

阿七是个矮胖子,爱穿浅绿色的衣服。真宗天禧五年,我十九岁,被安排进宜香楼学一些弹弹唱唱的技艺,经常唱阿七写的词。因为我喜欢穿黑色衣服,她们都叫我黑鬼儿。这一年距离阿七中了进士,还有十三个年头。据说在我来到宜香楼之前,他就是这里的常客。开始我们叫他三变先生,后来叫他柳永,再后来我们就干脆叫他的小名柳七,最后柳字也省掉了,叫阿七或小七。



他跟我讲过他在一个秋天,只身一人登上了他家乡的武夷山天游峰半山亭。他说那里有浓得逼人的秋气:浓得像你的睫毛一样……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秋天是一个爱情收获的季节,来,鬼儿姑娘,我们就寝吧!

先生别忘了,我是一个歌妓,和你那些三两银子一个晚上的女子不同……

那是那是,你是卖艺不卖身,你是好姑娘……

不行!甜言蜜语也没用,人家还是处女哪!

那我们就纯粹的睡觉如何?不做其他的事情,就睡觉。

睡觉?不做其他事情?

是,就睡觉,来,我们就寝吧。

只睡觉不做爱,骗小孩啊?!

这时我抬起头,看到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叹了一口气,悠悠然说:从前,有一位青年秀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一位深闺美女,一见钟情。于是,每天他都搬着他的琴,来到姑娘的楼下,坐在花园的亭子之中,深情的弹唱。优美的琴音在红花绿叶之间滑过,忧伤哀怨的情感在空气里弥漫。然而,姑娘的窗户,并没有为他打开过一次。他风雨无阻,日日如是的来到这里,他期待窗户后面的那个人会露出半边脸,哪怕是只看他一眼,然而没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到了第一百天的早上,醒来的时候姑娘想,他今天要是来了,我就到亭子里去见他,告诉他我一直都懂他的琴音。但在第九十九天,在他弹完第九十九首曲子之后,秀才就再也没有在亭子之中出现过。在秀才心里,前九十九天是因为爱,纯真的爱,而最后保留的那一天,是因为尊严,一个男人的尊严。来,我们就寝吧!

我沉浸在故事那种深深遗憾的悲痛氛围中,没有反应过来。他又叹了一口气,向门口走去。我猛然惊觉:先生,请留步!先生,回来!

然而他浅绿色的长衫已然消失在夜色之中,和夜的黑融为一体。我唯一能清晰记住的,是那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有些失落,我以为那个绿色的背影是对我的一种认真。但第二天,我又可以看到他斜靠在近窗的那张桌子上,乜斜着醉酒微红的眼睛,在每一个从他桌子旁边经过的姑娘腰上捏上一把,活脱一个老色鬼。如果说这样一个色鬼跟他所讲的故事中那个痴情书生有什么相同的地方,那只能说俩都是男的。



柳七开始频繁出入我的房间。

但他不再要求我跟他做爱,更不会提到什么纯粹的睡觉的事。他说我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有足够的理由可以任性。

他的话不多。每次,他都是静静地走进来,找到那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靠窗坐下几乎成了他的习惯——这时候,他一改在大厅的色狼相,变得分外的安静。有时他会把他的腿,架到桌子上,在椅子上展开微胖的身体,头一仰就靠在我的梳妆台上。风从窗外穿过来,飘起他的头巾和鬓前的两缕长发,看到他这样发呆的傻样,我才觉得,其实他也是一个孩子。

窗外,下面是繁华的街市,上面是浅浅的蓝天。窗朝西,夕阳和霞光有时候就自己跑进来,血一般地掷满一地。柳七说喜欢这个房间,只是喜欢这扇窗的味道,它可以使人宁静。他说,别怕,我不会把酒带进来。我点点头,表示懂得他的意思。

我想,也许每个人都需要一些安静的时候,面对繁华浮幻的人流和面孔,总会累,总需要一个面对自己的地方。所以在他静默的时候,我会一边弹一些轻柔的曲子。

有一天他对我说,我为你的曲子填首词吧。说着,他让我再弹一遍,拿着毛笔就在桌子上龙飞凤舞起来。他的字很潦草,我很多看不清楚,他总耐心地念给我听,听着我唱,直到我完全掌握,达到他的标准为止。

词很凄美,赢得茶客很多眼泪。

这个秋天,宜香楼的生意特别好。大街上,到了晚上,秋风如刀,但宜香楼夜夜歌舞升平,温暖如春。翠红跟我说,那天我弹唱那柳七那首词的时候,夏少爷听得很入神,那天花的钱也特多,并打问过了我的姓名。看我的眼神有点怪。我说男人哪一个看我的眼神不怪呀,甭管是夏少爷春少爷,男的哪个不好色!翠红用舞扇打我的头骂我臭美。

夏少爷很有钱。他每一天耗在宜香楼的钱,是我家乡一个农民一个月乃至一年的收入。花钱的多少看他的心情。

夏少爷是一个标准的嫖客。



我开始会有意无意的等待他的到来。等待他矮胖的身影,在门口出现。我已经能够辨别他的脚步声。

我开始把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在我认为他会来的那一天穿上。开始打扫房间,把他常坐的椅子抹干净。接着,我发现自己开始失眠。生活的节奏变得有点乱,因为我开始在乎他的感受,开始猜测他的忧伤的源头。他告诉我他很穷,他能给我的只是他的才华,他的词。他说他要用他不多的智慧,给我幸福。我跟他说,我不在乎他给我什么,我和其他女孩不一样,我不要钱,我只要一个懂我爱我的男人,就够了。他咯咯地笑了,说我是一个不俗的女子。

我开始做梦,梦里开始有害怕。我开始会在梦里和他做爱,我总想能不能换个人,然而每次都是他。甚至,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浮想联翩。我知道,我对他的身体,有着某种渴望。这是一个平常女子对一个男人的人,跟性有关。

据说心里能装下一个人,人就已经长大了。

我第一次躺在他的怀抱,我问他,你说我们能永远吗?

他抚摸着我的头发,他说:鬼儿,秋天很快就要过去,今年的冬天来得真快,很快就可以看到雪了。他还说:鬼儿,我要做这个时代最好的词人。

我抱着他,抱着他胖胖的腰身,我感到充实。也许我不应该问永远,也许他不懂永远。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永远。

来,让我们坏一个!

不行!只准睡觉,不准做爱。你说的哦。

好好好——你脸蛋漂亮,歌乐又好,迟早会是宜香楼的宝贝,红遍京城,你说那时,你的处女,会是多少钱?五文?五两?五贯?哈哈哈……

五文卖给你,一口价,要不要?

当然要,现买,现在就把它干掉!

讨厌你!

不过,鬼儿,你终有一天会离开我的。我总有着强烈的预感。

睡吧,胡扯些什么呀,预感?总有一天我会被你干掉那才是真的。



柳七说得没错,我很快就成了宜香楼的红人。

我的另一种日子开始了。开始变得忙碌,开始出入王侯宅院,开始在各种宴会里撑起了宜香楼的招牌。有一批纨绔子弟开始围着我转,开始送我各种各样我喜欢的饰物。某一天晚上,我把那些精美的饰物放进我的小箱子的时候,无意看到了箱子底下压着一叠词稿——柳七写给我的词。我问翠红:怎么那么久没有看到三变先生?翠红淡淡一笑:鬼儿姑娘(她不只什么时候起已经不叫我黑鬼儿了),你忘了,你每天在房间里的时间究竟有多少个时辰,房门每天都关着,三变先生来过,每次都在门口徘徊了一阵,就离开了,后来就不来了。

你帮我把三变先生请过来。

柳七来了,带着一身的酒气。闻惯了贵族公子身上淡淡的檀香味,迎面的这一股酸味竟使我呛了一下。我干咳了几声,凝视着他,这个我曾经牵挂过爱过的男人,这个会写令人无端感动的文字的男人——我突然感到陌生。我现在能一眼判断出他身上涂满污迹的绿色长衫是全城最劣质的布料。我笑着对他说:我能从你的酒气知道那是十文钱一斤的高粱酒,是不是?

呵呵,你真是个聪明的女孩。他从袖底掏出一叠纸,边角皱缺:这是我这些天写给你的词,这些日子很不开心,也很想你。我告诉他,我和别人不同,别人是喜欢他的文字才喜欢他的人,我是喜欢他的人并喜欢他的文字。

他突然扑过来,紧紧抱着我,疯狂地吻我,一只手从我衣底伸进来,握着我的小****,用力的揉捏。我感到一股酸味笼罩了我,让我强烈地感到不适。我说不要,阿七不要。但我的话仿佛使他更兴奋了,更死死地把我压住。我挥拳用力嘭嘭地打着床板:我说不要就不要!

他停下来,怔怔地站在床前,像是惊讶,又像是委屈。

这时一个声音从门口传进来:女人不愿意,可千万别硬来,难道这个道理我们的才子不懂?接着我就闻到了一股熟悉而亲切的檀香味,抬头一看,是夏少爷。夏少爷穿着红色的锦缎大衣,手拿一枝黑色的折扇,笑吟吟走过来,整整比柳七高出一个头。他对柳七说:鬼儿姑娘从今天起是我的人了,三变先生如果没有什么事是不是可以先请?

柳七理都没理夏少爷的问题,转身向着我,眼神亮得可怕,他一字一顿地说:鬼儿,你到底爱不爱我?

我本来总想辩解些什么,跟他说我不是夏少爷的人,但迎着他的眼神,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但嘴里却不由自主地挤出两个字:不爱。

真的不爱?

不爱。

不后悔?

不后悔。

他说好,转身出门。由于走得太急,他的肩膀在门框上撞了一下,但他浑然不觉,转眼走得点滴不剩。

我心中一阵酸楚,什么滋味都不是。

夏少爷:鬼儿姑娘,我这……

滚!全都给我滚出去!

翠红在一旁轻声地说:不能对夏少爷这样说话。

没关系,我就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孩,直率,翠红你去沏杯茶过来……

都给我滚!我随手一扬,把什么东西扔出去,顷刻间漫天纸片如雪花般飘落——是柳七给我的词稿。我伏在床头,泪水决了堤般控制不住。过了一会,房间里没有一点声音,我以为他们都走了,坐了起来,却看见夏少爷蹲在地上,一张一张地拾起词稿,边捡边看,见我坐起来,他说:写得这么好的词,难得啊,怎么可以扔呢?天下第一词人,舍三变其谁噫?!

夏少爷走过来,坐在床头,递给我一个手绢:把泪擦了吧。我又闻到那股檀香味,接过手绢。你着丫头,哭了也这么好看,夏少爷我可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这么有耐心哦。

翠红沏了茶,送进来,说了声打扰,关上门走了。



冬天说到就到,大雪翻飞,到了晚上,月光一照,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白色的光芒之中,仿佛不再会有黑暗和污腐。我临窗而立,月光照着我的脸,也照在我身后的地板上,像撒了一地的银子。柳七就曾站在这窗前,告诉我月光中有大把银子,当时我不懂,现在终于懂了。在这样的晚上我会想起他,想起他给我说过的话。我想,他也会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海边,或者山上,静静地对着这一地的月光,静静地想我。我很想告诉他,我不爱他是骗他的,只是岁月和生活淡化了我对他的爱,没有那么强烈,但并未消亡。我爱着他,静悄悄地,甚至连我自己都未能察觉。

他还说,过了这个冬天,就要交个我一个春天,但这一次,他又失约了。

我只能从一批又一批流转的姐妹口中打探他的消息,那些姐妹听说我曾是柳七的心上人,都用一种奇怪而羡慕的眼光看着我。我知道,在她们眼中,有井水处皆歌柳词,这个词名满天下的男人是一个天才,但对我而言,他只是一个身上带着酸味的流浪汉,我能够回忆起他的体温,并不认为做为他的女人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甚至,我后悔认识他,因为那段有他的日子的记忆,是我一辈子所不能磨灭的。这段记忆会使我想起很多事,并给我痛苦。

从她们的口中,我知道柳七走了很远的路,还知道他一次次地落榜,一次次地失意。我知道他不会再来见我,即使他失意寂寞的心无比渴望像我这样一个女人的抚慰。



再次见到柳七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老歌女,属于我的风光岁月已经不再,有一个叫小秋的年轻姑娘已经顶替了我的位子,成为宜香楼的第一号人物。

我告诉他,我的处女已经给了夏少爷。他似乎显得很平静,问我:是不是五文钱?

我们都相视而笑。我告诉他夏少爷只跟我做了几次爱,之后就不再来了,夏少爷说我太文静,并没有他想象中好,而且我的小****也满足不了他。柳七没有接过我的话,他说,在他看来现在的我比以前漂亮,更有风韵。

他说他一直都没有离开京城,他正在准备下一次的考试。我问他,你不想再吻一吻我么,他只是淡淡一笑,像从前一样走了。出门的时候,还在我的贴身丫鬟的腰上捏了一把。丫鬟吓得惊叫起来,脸都红了。他呵呵笑了两声,走了。我只得告诉丫鬟说,这人以前是个大夫,专治腰疾,后来改行,爱摸人家腰是职业病,可以理解。丫鬟说我的腰没病。过两天却真的腰痛,喊着要把摸她的那个人找来。我告诉她人家已经改行了,不治腰病,然后给了她五文钱让她自个到医馆看去。

我很想再告诉他,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后来我忘了他的样子和声音,他的拥抱和亲吻,但却忘不掉他身上那股酒的酸味。我曾经最讨厌的东西,却使我惦念一生。

那一次放榜以后,柳七中了进士,一直东奔西跑当一些小官。后来他在一个寺院里死掉了,一辈子都是那样穷。我们纠集了一批老姐妹,捐了点钱把他给埋了。姐妹们在他坟前弹唱他写的词,唱着唱着都哭了。我没哭,对于走过我生命的这个男人,我只为他哭过一次。皱纹已经爬上了我的脸,我也在一点点的老去。我的箱子里保存着他的文字,还有他最后在那个寺院里留给我的遗书。遗书写在那件浅绿色的长衫上,墨迹挥洒。他说,他这一辈子都在努力拼搏,想让我知道我放弃他是错的,是一件多么值得后悔的事,但到最后他才知道用一生去证明别人是错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说他一直爱着我,这件事从一开始就不可改变,他爱我一直到死。即使没有跟我做过爱,他仍把我当成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生命本身是这样平淡,以致我在记述的时候仍引不起一点波澜。

我在一条狭长的小巷里度过了我的晚年。悲苦使我宁静,悲苦是我珍视生活。我会想起当年他平静地坐在人群中间,给一群女孩讲爱情故事,午后的阳光从格子窗懒洋洋地洒进来,他笑吟吟地喝着他的茶,眼看着这群闹哄哄的女人自言自语:爱情……呵呵呵,爱情……呵呵呵……



2005年1月30日傻正于傲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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