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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火

作者:未知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05-06 01:11 阅读:
王一走出法院大门,下午三点过。天上的白云,淡淡似絮,向南轻飞。王一整个人也轻飞在初夏宜人的微风里:温柔似心爱人儿淡笑的眼眉。用手轻轻按按上衣袋里的离婚证,紧贴着证书的心就像要爆发的火山那样轰隆隆作响,猛烈地敲打着胸膛,仿佛要迸裂出来:申办奥运成功,王一的激动也不及此时血流喷涌的迅猛。

王一极力抑制住内心的狂喜,不让它流泻在脸上。他目光低垂,不去看街道两边密集的商店。在这个繁华的小镇上工作了二十一年,街上的大人小孩,彼此很熟识。也许,打从法院大门出来,就有人在编排着他的不是,陈列着他的种种风雅。可是,何用畏惧非议?可能流传的有损王一形象的种种言论,王一自己已经替别人编排过自己,非议过自己许多次了。只要所受的羞与辱能够换来期盼中的所有,羞也自然,辱也自在。能够做自然就要能够受。

王一不曾料想过直线式行进的生活,会出现新的折线,改写了自己和家庭的未来。

走在王一之前三米外的,是对王一怨恨未消的曾帆。望着她消瘦的背影,王一在苦斗成功的喜悦中夹杂着或多或少滋味不明的的愧疚与恻隐之心:结婚十四年,他让她由一位美丽幸福的新娘变成了一无所有憔悴伤心的怨妇,没有财产可以分割,她宝贝着的儿子,王一也在法院内外全力争取,没有留给她。

王一的私情被曾帆发觉,王一怪自己没有谨小慎微:忘记了公话超市,手机费用太高,被曾帆查出了兰珊。

家庭风暴演绎为三级跳。最初的作战双方是曾帆和兰珊。由于王一协助兰珊抗敌,曾帆渐处下风,于是,抗战升级为内战。曾帆极力争取的不过是王一能够坦诚的说声“原谅我”并且回归到从前那样,王一极力争取的不过是要求曾帆不让兰珊难堪,希望红玫瑰与白玫瑰一齐香。曾帆不谙“妻不如妾”的俗语,也不讲究战术。在战略部署的逻辑思维中,记住了正切、余切的直线比,忘记了自己是数学老师,也讲习圆与曲线抛物线,忘记了也曾读过“郑袖谗魏美人”的故事。多次对垒之后,王一认为,曾帆硬是“真烦”,西风不识相。内战终于转变为王一为独立自由而发动的解放战争。

从曾帆后脑勺上掉过视线,兰珊笑意盈盈的脸粘贴在王一的脑子里。“阑珊”,多么醉人的意境!就像兰珊自己一样韵味无穷!“真烦”竟敢讥骂她为“又烂又酸别人用剩下没人要的下贱货”!为这句话,曾帆吃了王一狠狠的一巴掌!这一巴掌,意外的在这场战争中起了催化剂的作用:曾帆再不为了儿子为了家跪着求王一“别离婚”,而是坚定不移的要把王一送出去:王一只能住旅店了。

兰珊,这是一颗发育非常良好的诱人的红樱桃。与羊脂球很类似:丰甸甸的胸部,柔软丰腴有质感的身体。但王一从来不敢在兰珊面前说出这个相似点,因为羊脂球是个妓女。兰珊生气起来,王一吃不消。兰珊的前夫就曾用“宁愿找个送水的不原找个收税的”来形容兰珊的脾气。虽然平时很温柔。

兰珊和王一曾经一起在小镇税务所工作七年,又因为先后从同一所大学里出来,与别人相比,关系又近了一些。兰珊已经进城八年了。

王一认为,兰珊是不幸的。结婚不久,他的丈夫竟然让兰珊与另外一个女人同时怀上了他的孩子。那年冬天,小镇上举办大型舞会,为了讨丈夫欢心,兰珊还头上戴着花,挺着怀孕八个月的腹部,陪他跳舞。那个时候的王一已经结婚而且很幸福,只为兰珊感到不值得,尚无其他之念。进城后,她的丈夫愈发出格,兰珊提出了离婚。

兰珊没有离婚时,王一没有觉得自己对兰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离婚后,王一才发觉,兰珊的苦好似自己的苦。他们见面的时间频繁起来......

有妻有子的王一认为,在密交的一年多里,自己欠兰珊太多:他们所做的不过是苟合之事,见不得阳光,特别是自己。兰珊自由了,可以找自己喜欢的人过完后半世,是自己耽误着兰珊。兰珊不止一次对王一说,即使王一一辈子不离开妻子儿子,她也能够坦然接受现在这样的关系,只要王一真心待她,就足够了;还说,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是不是有结婚的形式,并不重要。王一被兰珊的话感动过好多次,一直内疚自己不能给兰珊名和份,让兰珊在她的亲戚朋友面前不能挺直腰板,也一直羞愧自己什么都不是的身份。

王一长长地舒了哟口气。啊,现在好了!没有羁绊,没有顾虑,终于自由了。想娶兰珊就娶兰珊!想说“爱你”就说“爱你”!自由人真是好!

最重要的是:二十一年的小镇生活让他厌烦透了!他需要呼吸城市里的空气,需要享受城市生活的阳光和风情!王一已经三十九岁,耽搁不起了!

王一非常想打个电话告诉兰珊,离婚证明已经揣在包里了。可今天是星期六,王一更愿意贴着耳根告诉兰珊这个好消息。因为离婚的事情,他们已经三个星期没有见面了。这个意外的战绩,一定让兰珊兴奋得跳起来亲吻他好几次。兰珊啥都好,就是脖子短了点,脑袋像是直接放在肩上的。如果颈项再优雅点,亲吻他的时候,就不用立着脚尖了。

坐在出租车里,王一想象着二十分钟后他和兰珊见面时的欢悦,晚餐时的温馨(如果她的女儿去了外婆家,晚餐就应该是浪漫了)。他喜欢她抱着他,喜欢她烧的好味道的菜,喜欢她总是把屋子收拾得很整洁,喜欢她的长发在他眼睛里飘呀飘的,喜欢看她穿着兰色或者白色的衣服在屋子里转呀转的,还喜欢看电视时,他横在他的怀里,喜欢她歪着身体枕在他的腰际酣睡......他甚至看到自己做在城里某个漂亮的办公室处理事务、喝茶、看报,激情飞扬地与陌生的同事谈论着某个有趣的话题;华灯初上,他与兰珊漫步在灯光五彩的人民广场,兰珊高雅的挽着他,现出迷人满足的微笑。

按响门铃,王一并不对着那个可以看清楚来客是谁的什么眼,侧在了一旁。与往日站在这扇门前相比,王一的心里愉悦又紧张:单身男人正式去见自己喜欢的单身女人时的那种愉悦、紧张。

又按了一次,尽管王一乐意等待姗姗美人,但此刻,更乐意佳人立即在眼前。老天保佑,别让她今天出去玩。

“谁?”听到她温柔的声音,王一心中暗喜:以前来见她,总是先电话联系好,因为美丽的兰珊总是那么忙。现在,自己从天而降,不期而至,兰珊会怎样惊喜得睁大了她妩媚的大眼睛?王一期望着听见她惊讶的欢叫声,而他呢,则赶紧捂住了她张大的嘴。

门还是不开。王一反而欢喜:对不速之客,兰珊越沉稳越好。

再按,这一次,延长到了十二拍。王一算计着:门一露开缝,就挤进去好好地抱抱她,再听她的欢叫声,再捂住她的嘴。

拖鞋声由远而近,终于停下。王一醉酒似地自我陶醉:做好了要闪电般刮她鼻梁的准备——她让王一等这么久,该罚!

门缝裂开了:一位中年男子左手握着锁把,警惕地辨认着王一。

“你找谁?” “我......”不认识他,王一就这样“我.....”地站着。同时,大脑里迅速扫描,兰珊的家人王一大都见过,但没有留存过这个人的身影。

“是谁?”轻婉的萨克斯《茉莉花》中,兰珊梦幻般的声音飘过来。

王一仍然不做声。

“不知道,可能是找你的。”

兰珊轻快地跑过来。男子退后一步,兰珊正好在男子的胸前。

看着王一,兰珊睁大了眼睛,继而瞪圆了眼睛;王一还看到,男子为她顺了顺有些乱的头发,又随意理了理兰珊衬衣外面没有扣上的马甲——王一给兰珊买的精制的套装,兰珊说过,除上班外,只穿给王一看。

兰珊陡的红了脸,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

一种突然升腾至全身的疼痛迅速扩散。一种被毁灭的意识瞬间袭来。从头自脚,掉进冰窖,寒冷至极。

中年男子看看王一,看看兰珊:“你们认识?”

“不,我,我记错了门牌。”飘渺的声音无力又遥远。王一左手向上无意识地舞了一下,再看了一眼不知所措站在那个男人胸前的兰珊,转过身,往楼下去。

门关上了。

王一,走下四个楼层,仿佛走过了四个世纪。

轻轻地摸了摸抛妻弃家换来的离婚证,王一坠入了茫茫死寂的宇空。身体由内而外,被自己招来的天火击中,猛烈地焚烧着。肉体在丝丝相扣的灼痛中,没有了重量,飘飞起来,悬浮在渺茫的黑云里。王一看不见走出黑云的坐标。

初夏宜人的微风仍在轻轻荡漾,似谁醉斜的柔波?天上的白云,淡淡似絮,向南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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