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
我是诗人,名不见经传。朋友们常说我的诗婉约有余,雄浑不足,为此,前年我跑到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参加了一个诗会(或旅行团),准备到草原感受一番“天苍苍、野茫茫”的寥阔与莽苍。
在草原上游荡吟啸,第三天傍晚,我们来到了乌兰察布盟的四子王旗。围坐在篝火旁,畅饮奶茶,饱食烤羊肉之后,一个老牧民在马头琴伴奏下,为我们讲起草原上流传甚广的故事。我知道添油加醋、过多的细枝末节反而会让你怀疑我作为叙述者的忠实。因此我将仅仅复述故事的主要情节:
1934年8月的一个夜晚,草原上两个蒙古包里,有两个男人同时做了可怕的噩梦,血色的梦。格尔沁从梦中惊醒,坐起来大口喘气、直冒冷汗。妻子以为是明天的赛马带给他太大的压力,就劝他别去。但他根本不听劝告,虽然穷点,他的勇气却无以伦比。
第二天,因为有了高高低低的丘陵作为背景,草原上的彩旗格外鲜艳,迎风招展,人山人海,歌声飞扬。在抗日烽火蔓延到四子王旗之前,一年一度的那达穆大会照例举行。赛马场上,宾客云集,骏马驰骋。在万众欢腾中,一匹黑马率先冲过终点。
就在牧民兴奋地站起高呼“格尔沁!格尔沁!”时,西北方的丘陵后面,扬起一溜尘土,一帮人策马扬鞭,直扑过来,匪帮头子哈蛮达尔一马当先——他已忘了昨晚的噩梦。顿时,欢乐的海洋变成了悲惨的地狱。人们来不及找回马匹,就四处逃窜。匪徒在骚乱的人群中左冲右突,掠夺财物,杀人取乐。妇女、孩子命丧当场,个别年青人拔出蒙古刀,勇敢地抵挡马刀的砍杀、步枪的射击。这时,一个倒在血泊中的小伙子发觉一匹黑马向自己冲来,掠过他身边时,马上的男子探身取走了他的马刀。等确定是格尔沁后,小伙子看见他已经砍倒了一个举枪瞄准的匪徒,正在迎着哈蛮达尔的手枪冲上去。
结果两败俱伤:哈蛮达尔先开枪,击中了格尔沁左肩,但没等他放第二枪,神速的快马已将刀锋送至面前——从右耳根劈至下巴。匪首忍痛回过头来,开了一枪,正中后背。格尔沁全身一挺,僵直地立在马蹬上,然后摔落下马。
不知因为他大难不死的缘故,还是要找格尔沁十五岁的儿子以报一刀之仇,反正此后哈蛮达尔变本加厉、频频骚扰、穷凶极恶。那个灰白色的刀疤,使他更显面目狰狞,成了这片草原上挥之不去的噩梦。
然而格尔沁的儿子早在人们的劝说下隐姓埋名远走高飞。关于他的情况,家乡人知之甚少,因为他唯一的一次回乡实在仓促得很。有人说他在东北抗日,又有人说在上海见到过他……所有说法中唯一可以相互印证,因此看来确凿无疑的是:他很少用枪,或者说他更喜欢拼刺刀,喜欢用刀杀敌——一柄缴获的日本军刀。
1947年4月,人们兴奋地看到家乡的英雄回来了,这次短暂的团聚有两点让人印象深刻:一是在剿匪主力——内蒙古骑兵部队中,他高大、魁梧,特别引人注目;二是他用的是汉名:王胜。
1947年6月,一个穿土黄色军装的年轻人跃下战马,徒步行走在深可没膝的草木樨丛中,一面用手里的步枪拨开草丛,一面仔细搜索。忽然,从他前面的草丛里窜出一个身着灰绿衣服的人,高举弯刀,冲了上来。但他却立刻怔住了,那把弯刀停在半空中,因为他发现自己已被包围,草丛中举起的四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他。绝望之中,他脸上的刀疤绛红而扭曲,马刀掉落地下。几乎是同时,从对方的眼睛里,双方都明白了:他就是自己十几年来要找的人。但他们对此的反应是不同的:一个是猎手的兴奋,一个是猎物的绝望。
王胜走到马旁,抽刀出鞘,只说了一句:“把刀捡起来!”哈蛮达尔知道自己无处可逃,便重新举起弯刀,妄图一搏。没几个回合,那把经历过无数战斗的军刀便不可阻挡地迎面劈来,分毫不差地划过惊恐的脸上那条绛红的刀疤。据说匪首的尸体被抬回去公开展示,但人们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刀疤。个别胆大的甚至将伤口清洗了一遍,但仍一无所获。有些牧民甚至认为这不是哈蛮达尔的尸体,更多的人想去找王胜问个清楚:就是铺在地上让你切,也得花点工夫吧?
但报仇之后,英勇的战士连夜就追击匪帮去了,此后人们再没见过他。
故事讲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注意到:除了一次奇迹般的狭路相逢及一场生死攸关的决斗,其它情节并不富有传奇色彩。但为了照顾到所谓记叙文的六要素,我只能完整地引述。当时在座的诗人和你们一样,听了结尾后才来了兴致,开始议论纷纷——
诗人甲:那一刀劈下去,新的伤口正巧覆盖住原来的刀疤,纯属偶然。
诗人乙:王胜继承了父亲的武艺,由于数十年的苦练,其刀法与其父如出一辙,因此劈在老地方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何况在报仇时,最好的办法是使用冤死者当年失败的招数。
诗人丙:在报仇的最后一刹那,王胜的灵魂是被父亲控制了,因为那种冤魂是不会消散的。所以那一刀是父亲劈的,是他借儿子的手实施了报复。
诗人丁:与其说那是刀疤,不如说那是“梦疤”——你们看到:格尔沁的噩梦,次日就成了恐怖的现实;而哈蛮达尔的噩梦却藏在这个疤里。
诗人戊:不是刀沿着刀疤劈下去,而是刀疤及时地移到了正在切入的刀刃下面,以便配合儿子完成完美无缺的复仇。
诗人己:其实王胜的军刀没劈到仇人,可能根本就没碰到匪徒的脸,那个刀疤是自己裂开的。一个为人所伤的刀疤与意外受伤产生的刀疤不同,前者有自己的历史与意识,也许13年来它一直在后悔当初没有让匪首当场毙命,所以它潜伏着等待机会,在它认为应该伸张正义,并且不违背世界运转规律的时刻,就自己裂开,完成当年没完成的事。所以我们应当认为匪首丧命于当年格尔沁的那一刀。
诗人庚:我同意刀疤自己裂开的说法,但我难以接受唯心主义的解释。你们知道,心理因素能让人产生相应的生理反应,如失明、失语,甚至死亡,这些都是心理学实验证明过的。匪首与仇人的儿子对决时,因为死到临头、恐慌过度,所以觉得自己又回到了13年前那个极度恐怖的时刻,他就认为现在那柄刀应该劈到脸上了,由于他对此深信不疑,所以产生了相应的生理反应——刀疤裂开。
诗人辛(就是我)说:我觉得,刀疤是为了增添英雄的业绩和匪徒的凶恶而臆测空想的产物,它根本就不存在。
1冬夜暗香
2爸爸,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的女儿
3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
4美文分享——《静月思》
5读懂心尘,静赋生命
6梦潇湘,花蝶飞
7考验
8雨的味道
9我和堂姐
10催 眠
11校园生活的味道
12微风细雨般的思念
在草原上游荡吟啸,第三天傍晚,我们来到了乌兰察布盟的四子王旗。围坐在篝火旁,畅饮奶茶,饱食烤羊肉之后,一个老牧民在马头琴伴奏下,为我们讲起草原上流传甚广的故事。我知道添油加醋、过多的细枝末节反而会让你怀疑我作为叙述者的忠实。因此我将仅仅复述故事的主要情节:
1934年8月的一个夜晚,草原上两个蒙古包里,有两个男人同时做了可怕的噩梦,血色的梦。格尔沁从梦中惊醒,坐起来大口喘气、直冒冷汗。妻子以为是明天的赛马带给他太大的压力,就劝他别去。但他根本不听劝告,虽然穷点,他的勇气却无以伦比。
第二天,因为有了高高低低的丘陵作为背景,草原上的彩旗格外鲜艳,迎风招展,人山人海,歌声飞扬。在抗日烽火蔓延到四子王旗之前,一年一度的那达穆大会照例举行。赛马场上,宾客云集,骏马驰骋。在万众欢腾中,一匹黑马率先冲过终点。
就在牧民兴奋地站起高呼“格尔沁!格尔沁!”时,西北方的丘陵后面,扬起一溜尘土,一帮人策马扬鞭,直扑过来,匪帮头子哈蛮达尔一马当先——他已忘了昨晚的噩梦。顿时,欢乐的海洋变成了悲惨的地狱。人们来不及找回马匹,就四处逃窜。匪徒在骚乱的人群中左冲右突,掠夺财物,杀人取乐。妇女、孩子命丧当场,个别年青人拔出蒙古刀,勇敢地抵挡马刀的砍杀、步枪的射击。这时,一个倒在血泊中的小伙子发觉一匹黑马向自己冲来,掠过他身边时,马上的男子探身取走了他的马刀。等确定是格尔沁后,小伙子看见他已经砍倒了一个举枪瞄准的匪徒,正在迎着哈蛮达尔的手枪冲上去。
结果两败俱伤:哈蛮达尔先开枪,击中了格尔沁左肩,但没等他放第二枪,神速的快马已将刀锋送至面前——从右耳根劈至下巴。匪首忍痛回过头来,开了一枪,正中后背。格尔沁全身一挺,僵直地立在马蹬上,然后摔落下马。
不知因为他大难不死的缘故,还是要找格尔沁十五岁的儿子以报一刀之仇,反正此后哈蛮达尔变本加厉、频频骚扰、穷凶极恶。那个灰白色的刀疤,使他更显面目狰狞,成了这片草原上挥之不去的噩梦。
然而格尔沁的儿子早在人们的劝说下隐姓埋名远走高飞。关于他的情况,家乡人知之甚少,因为他唯一的一次回乡实在仓促得很。有人说他在东北抗日,又有人说在上海见到过他……所有说法中唯一可以相互印证,因此看来确凿无疑的是:他很少用枪,或者说他更喜欢拼刺刀,喜欢用刀杀敌——一柄缴获的日本军刀。
1947年4月,人们兴奋地看到家乡的英雄回来了,这次短暂的团聚有两点让人印象深刻:一是在剿匪主力——内蒙古骑兵部队中,他高大、魁梧,特别引人注目;二是他用的是汉名:王胜。
1947年6月,一个穿土黄色军装的年轻人跃下战马,徒步行走在深可没膝的草木樨丛中,一面用手里的步枪拨开草丛,一面仔细搜索。忽然,从他前面的草丛里窜出一个身着灰绿衣服的人,高举弯刀,冲了上来。但他却立刻怔住了,那把弯刀停在半空中,因为他发现自己已被包围,草丛中举起的四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他。绝望之中,他脸上的刀疤绛红而扭曲,马刀掉落地下。几乎是同时,从对方的眼睛里,双方都明白了:他就是自己十几年来要找的人。但他们对此的反应是不同的:一个是猎手的兴奋,一个是猎物的绝望。
王胜走到马旁,抽刀出鞘,只说了一句:“把刀捡起来!”哈蛮达尔知道自己无处可逃,便重新举起弯刀,妄图一搏。没几个回合,那把经历过无数战斗的军刀便不可阻挡地迎面劈来,分毫不差地划过惊恐的脸上那条绛红的刀疤。据说匪首的尸体被抬回去公开展示,但人们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刀疤。个别胆大的甚至将伤口清洗了一遍,但仍一无所获。有些牧民甚至认为这不是哈蛮达尔的尸体,更多的人想去找王胜问个清楚:就是铺在地上让你切,也得花点工夫吧?
但报仇之后,英勇的战士连夜就追击匪帮去了,此后人们再没见过他。
故事讲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注意到:除了一次奇迹般的狭路相逢及一场生死攸关的决斗,其它情节并不富有传奇色彩。但为了照顾到所谓记叙文的六要素,我只能完整地引述。当时在座的诗人和你们一样,听了结尾后才来了兴致,开始议论纷纷——
诗人甲:那一刀劈下去,新的伤口正巧覆盖住原来的刀疤,纯属偶然。
诗人乙:王胜继承了父亲的武艺,由于数十年的苦练,其刀法与其父如出一辙,因此劈在老地方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何况在报仇时,最好的办法是使用冤死者当年失败的招数。
诗人丙:在报仇的最后一刹那,王胜的灵魂是被父亲控制了,因为那种冤魂是不会消散的。所以那一刀是父亲劈的,是他借儿子的手实施了报复。
诗人丁:与其说那是刀疤,不如说那是“梦疤”——你们看到:格尔沁的噩梦,次日就成了恐怖的现实;而哈蛮达尔的噩梦却藏在这个疤里。
诗人戊:不是刀沿着刀疤劈下去,而是刀疤及时地移到了正在切入的刀刃下面,以便配合儿子完成完美无缺的复仇。
诗人己:其实王胜的军刀没劈到仇人,可能根本就没碰到匪徒的脸,那个刀疤是自己裂开的。一个为人所伤的刀疤与意外受伤产生的刀疤不同,前者有自己的历史与意识,也许13年来它一直在后悔当初没有让匪首当场毙命,所以它潜伏着等待机会,在它认为应该伸张正义,并且不违背世界运转规律的时刻,就自己裂开,完成当年没完成的事。所以我们应当认为匪首丧命于当年格尔沁的那一刀。
诗人庚:我同意刀疤自己裂开的说法,但我难以接受唯心主义的解释。你们知道,心理因素能让人产生相应的生理反应,如失明、失语,甚至死亡,这些都是心理学实验证明过的。匪首与仇人的儿子对决时,因为死到临头、恐慌过度,所以觉得自己又回到了13年前那个极度恐怖的时刻,他就认为现在那柄刀应该劈到脸上了,由于他对此深信不疑,所以产生了相应的生理反应——刀疤裂开。
诗人辛(就是我)说:我觉得,刀疤是为了增添英雄的业绩和匪徒的凶恶而臆测空想的产物,它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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