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起义的领袖们

作者:未知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05-03 09:03 阅读:
农民起义的领袖们
我以前读史书时,对于那些农民起义领袖一直都是很仰慕的。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不过后来读的书多了,想的事多了,却发现所谓的起义领袖,也不过如此而已。
先说说陈胜吴广这两位农民起义运动的始作俑者(所谓的始作俑者往往也是罪魁祸首)。陈胜一次在休息的时候与同行聊天。聊着聊着,这位农民起义运动的先驱就很瞧不起自己的同行了,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贪图荣华富贵,不像自己这么有理想有道德,就说了一句很嚣张的话:“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这句话两千年来,不知煽动了多少自己三餐不保而又瞧不起别的穷人的人。不过对照一下陈胜以后的行为,就发现他所谓的“鸿鹄之志”也不过是居住在高楼大厦,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和美女而已。陈胜还有一句名言值得一提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历史教科书上说这表达了什么农民蔑视王侯将相,人穷志不短等等。我觉得这纯属捕风捉影。因为这句话如果翻译成现代语言,是可以翻译成这样的:“他妈的,为什么我老爸就不是王侯将相?”还有,陈胜不单开创了农民起义的道路,证明了“造反也有饭吃”的真理,而且他的“狐鸣篝火”之类装神弄鬼的伎俩是给他后代的徒子徒孙不少启示的。
陈胜吴广之后,就是刘邦项羽。这两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先说刘邦。他年纪轻轻就很不安分,整天东逛逛西逛逛。一天见到秦始皇出游,他羡慕得不得了,大言不惭地说:“大丈夫当如是耶!”混上亭长后,他就上演了一出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三尺长剑斩白蛇”的闹剧。造反起初很不利,被秦军追杀。快追上时,他当机立断,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和亲生女儿都推下车。部下不忍,帮他拉上来,结果他又推了下去。后来楚汉相争,项羽威胁刘邦要把他老爸煮成肉羹时,刘邦竟然说:“如果你真的要煮的话,记得要给我一碗。”史家因此而总认为刘邦足智多谋,我不以为然。连亲生儿女都可以毫不犹豫地推下车,刘邦的人性到底有多少是值得怀疑的。因此我总觉得,他是真心希望项羽干掉他老爸的。这样一来,项羽必然会失去民心,而且刘邦也省了一笔赡养费。一举两得,何乐不为?不过,只有没人性的人才能做大事,刘邦就是依靠他的没人性,硬是把秦朝给搞掉了,应了李宗吾的“脸厚心黑”才能成大事的说法。项羽和刘邦是同一货色,他那次见到秦始皇出游,也说了一句话。不过他要比刘邦坦白得多:“彼可取而代之!”后来他真的成功了。奇怪的是,攻下咸阳后,他不想做皇帝了(我怀疑他是这么多起义领袖中唯一一个皇帝欲比较淡薄的)。他像陈胜那样,收拾了一批珍宝,接着又将秦朝的二十万降卒一口气杀掉,再在阿房宫放上一把火为自己庆祝后,就沐猴而冠,班师东归了。我读这段历史时,总觉得这位“力拨山兮气盖世”的英雄不过是一名贪得无厌的盗贼罢了。他在这时有一句名言:“富贵后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原来轰轰烈烈的西楚霸王,不过是为了向父老乡亲炫耀富贵而已,当初我还奇怪他为什么不想做皇帝呢!他后来被逼得四面楚歌时,很不服气,说什么“此天亡我也”,好像老天真的欠他什么似的。
刘邦项羽之后,就是现在还有人贴他画像,模仿他捉鬼画符的张天师张角了。他深得陈胜真传,将陈胜那一套装神弄鬼的本事完完整整的继承了下来,而且变本加厉发扬光大。陈胜不过说了一些鬼话演了一出鬼戏,而他却先是搞了什么“五斗米”之类的邪教(与******有些相似,都主张生病不吃药),然后又和他的两个弟弟自称什么“天公将军”“地公将军”“人公将军”什么的,还派人在各门各户贴上什么“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之类狗屁不通的话,差点害死一大堆街坊邻里。最好玩的是他上阵时也来这一套,什么“披发仗剑,口中念念有词”,“挥剑一指,喝一声‘疾’”这些具有传统味道的的玩意全出来了。可惜天真的要亡他了。六丁六甲,值日功曹等谁也不来帮他,结果闹了一阵,搞得生灵涂炭后就散了。张角本人也被开棺戮尸,不过他法力无边,想来早已羽化仙去,区区一个臭皮囊多半是不会在意的。
张角之后还有不少的英明领袖,但所起的影响都不大,所以这里先说唐朝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开创了农民起义新纪元的黄巢。黄巢原是个读书人,类似什么“我花开时百花杀”“满城尽带黄金甲”之类的诗句写过不少。虽然不是很入流,但至少比张角的要好多了。这当然也是历史的进步。在历史教科书上看到他的画像,三缕长须,意态闲然,很有长者风度。其实是披着羊皮的狼。他在起义期间所做的事,固然不能说后无来者,但较之他的前辈是一点也不逊色的。老实说,关于起义军的军费开支,我一直很不解。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多半是一些走投无路的穷光蛋,否则他也不会起来“替天行道”。要领袖一人拿出大把的军费,别说他们没有,有也是不舍得的。其实在领袖们眼中,所谓的起义就好似一种没本钱的买卖。如果要拿出钱来,那多没意思。那么数以万众的军队吃饭问题怎么解决?如果说是农民拿粮食送给他们,那只能骗骗三岁的孩子罢了。因为大多数的农民意义听见起义军来,能走的都马上举家迁徙,剩下不走的多半是不能走,也走不到那里去,只有任人宰割的那些。因此,军费的开支问题一定困扰过这些领袖们,但是自黄巢先生一出,这问题就迎刃而解——中华大地最多的东西就是人,吃他们就行了。于是,许多来不及逃的百姓便被杀掉,吃掉了。人肉的味道我不知道,但是想来有些难以下咽。这在黄巢先生那里也是很容易解决,把尸体用盐腌起来就行了。再不行的,就将尸体和调味品放在磨舂里,捣得碎碎的便很可口了。这样不仅免去了庞大的军费开支,而且走到那里吃到那里,方便之极。不用“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更不用防备敌人劫掠粮草了。于是,这位具有创新意识的领导就这样带着他的军队,转战大江南北,也吃遍大江南北了。虽然吃人一直是我们中国诸多优良传统之一,但是将吃人用以解决军粮的,恐怕是黄巢先生的天才首创。可惜唐朝那时还没有开设专利局或者吉尼斯之类的东西,否则黄巢申请个专利,这辈子还用愁吗?然后再去评个吉尼斯世界记录,当一回名人玩玩,来个名利双收,也就不枉一生了。黄先生将国人吃得七七八八后,发觉局势开始不妙了。他老人家就马上登基,过了皇帝瘾。然后逃离刚建立不久的“国都”,到其它什么地方吃人去了。现在想想,黄先生真是高明至极,起义干了什么?不就为了当个皇帝玩玩吗?在火烧眉头时不应天之召,登九五之位还等什么?所以说,黄先生是很值得后辈学习的。
除开黄巢先生这些眼见时日不多才尝尝皇帝瘾的不算,中国历史上靠造反(有些书也叫起义)立家的不多。成功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刘邦,一个是朱元璋。朱元璋不像黄巢先生那样多才多艺,没有什么大的发明创造。不过他的高瞻远瞩还是值得说说的。他上台后,为了预防他的老部下谋反,将部下杀的杀,流放的流放,下监的下监,无一遗漏,非常干净彻底。而且,朱元璋的残忍也是出了名的,丝毫不比他的前辈黄巢失色。他规定贪污受贿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就要“剥皮揎草”——也就是将人的皮肤整块剥下来以后,再把草塞进去。剥皮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使用最多的是从脚底剥起和从头顶剥起(先将头发剃光)。不过无论是那种方法,为了增加罪犯的痛苦,都规定必须让犯人在被剥完皮后才能断气。这种残忍的杀人方法与其说是为了对贪官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倒不如说是朱元璋心理有问题。讽刺的是,虽然这种方法实行了好些年,但最终还是出了刘瑾等一大批贪污的宦官。这多少让我想起虽然现时的中国也是这样,一抓到贪官就杀,但还是越抓越多,越杀越多。杀来杀去都杀不绝的局面。其实。严刑峻法是否能抑制罪恶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罪恶的出现在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出了问题。
接着是李自成。朱元璋的江山是造反得来的,但他的江山最后也给别人造掉了,历史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李自成先前是个流寇,就是那种打到哪里抢到哪里的那一种。因此他抢钱的经验要比包括项羽在内的所有前辈都丰富。他攻进北京后,还没称帝,就开始抢钱了。项羽抢钱只抢皇宫里面的,他不同,皇宫里头的他抢,平头老百姓的他也抢。大小里外通杀,很是不愧他流寇的本色。而且他抢钱也有方法得多。先纵容士兵到农民家里,让他们交钱犒军。如果不交,就把家中比较重要的人(多半是年轻女子)捉到营房里毒打或者奸淫,直到农民把钱交上来赎人为止,很有绑匪的味道。不过却没有绑匪应有的信用,往往连来赎人的人也抓起来,再让人来赎,简直是生财有道。这是对付寻常百姓的,对付高官贵人则简单得多,直接将他们从家中赶出去就行。当然在将他们赶出去之前要逼他们将名贵的衣服脱下来,毕竟这也是钱啊。在众多的起义领袖中,李自成和项羽像是一对难兄难弟,两人都那么好财,两人也都那么好色。项羽有虞姬,李自成也有陈圆圆。不过虞姬是因为佩服项羽,心甘情愿做他情妇的,陈圆圆却是李自成自己抢来的。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李自成的以身作则下,他的部下个个都一往无前了。不久清兵入关,北京城外一役,起义军大败。李自成见大势已去,才想起还没有过皇帝瘾,于是马上登基(在这一点上,他与黄巢很是相似),再马上退出北京城,最后兵败九宫山,不知死了还是看破红尘做和尚去了。不过想来后者的可能性不大。
到洪秀全了。其实在全部的起义领袖中,洪秀全是最有意思的一个,也是最具有居安思危意识的一个。洪秀全,原名洪火秀,十四岁即通过乡试,是很有希望的。不过正所谓“天不佑我”(这句是起义领袖的口头禅,有事没事总是找老天当替羊罪),以后的十七年间洪秀全连考四次还是连秀才都通不过。第三次落榜后,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无颜见江东父老了,干脆装成精神受了打击,大说了一通疯话,称自己是上帝派来的——毕竟是读书人,深知“洋为中用”的道理。这时的洪秀全已经准备起义,不过还没死心,于是又去考了一次,再次落榜后,实在走投无路了,于是扛着“上帝儿子”的招牌闹起来了(这里顺便提一下,张角和黄巢也曾多次落第)。起义军攻占一个叫安庆的巴掌大的小城后,洪秀全就自称天王了,又封了杨萧韦冯等王 。这种做法很值得赞扬,造反这种事,今日不知明日,先做了王再说,免得将来后悔莫及。所以说在居安思危方面,洪秀全是要比他的前辈进步了的。封了王后,洪秀全忆苦思甜,想起早年多次落第,很是不平。于是他异想天开地在安庆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考试,让全城的书生都来参加,可能是因为参考人数不够,于是又让粗通文墨的冯南山和一些读过书的士兵加入。试卷交上来以后,连洪秀全这位落第过四次的考官看了都觉得很不像话。不过他还是让冯南山当了状元,又让其它人当了榜眼探花等等,反正一切都搞得有声有色,像模像样。这多少让我想起小时候玩过的“过家家”游戏。玩够后,起义军继续征进,这支打着上帝旗号、由洪秀全这样的人领导的军队最后竟能攻下南京,除了奇迹,别无解释。做了皇帝后,为了实现天下一同的梦想,洪秀全大加封王,只要他看顺眼的,马上给你个王当当。一时间,你王我也王,大家一起王,虽然大部分都是王八蛋。据考证,太平天国到了再也不太平的时候,前后竟然封了2800多个王!读史读到这里,只恨自己生不逢时,否则去捞他个王当当,岂不快哉?
历史是在不断进步的,青出于蓝,以后的领袖的所作所为,只要将他想得比他的前辈有“进步”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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