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
诗是用来咏唱的,诗和歌是不可分的,古代流传下来的诗,其实原本都是配有乐曲的,只是因为年深日久,乐曲散佚了,于是就只剩下了诗。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说诗就是歌,或者说诗是一种音乐化的充满了韵律感的文学。诗歌具有表演艺术的特征,诗人是属于大众的。即便是长篇的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也是用来演唱的。荷马是一位行吟诗人,尽管他是一位盲人,但是他走遍了希腊的城邦和乡村,将特洛伊战争的英雄史传遍了世人。
正是因为诗具有音乐的特性,所以写诗的时候要适当地讲究一下格律以增强其乐感。
格律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以中文诗歌而论,也不过就是讲究一下平仄、对仗、押韵而已。至于其他的文字,如英语,由于是多音节的文字,因而是不可能形成对仗的,所以只要讲究一下音节的调适和押韵就可以了。有趣的是英语诗的押韵方式花样极多,可以aabb,可以abab,也可以abba,除了像pray,gray这样的押尾韵,还可以像smith,smile这样的押头韵。
总的说来,作诗嘛,对于能够讲究格律的地方还是要讲究一下格律,这样是有好处的。但是在不能讲究的地方则不必勉强,毕竟诗以意为先,不可以以辞害意。
譬如,唐诗中的压卷之作是崔颢的《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是一首律诗。按照律诗的规范,三、四句被称为项联,应该对仗。可是这里的“不复返”和“空悠悠”显然不能形成对仗。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也丝毫不影响此诗的艺术成就。据说,李白看了此诗之后佩服得不得了,以至于到了黄鹤楼“眼前有景题不得”,因为“崔颢有诗在上头”。
说到李白,其诗可以视作唐诗的另类。因为李白的许多的诗作实已突破以往任何之格律,而自成一新格律。李白的诗常常忽起长调:“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忽而又化作短歌:“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完全是一种大开大合的写法,是狂歌劲舞,而绝非浅吟低唱。以李白自由的性格,自由的诗风,若是参加科举,很可能会被拘泥于僵化格律论的考官“枪毙”十回八回。也许是李白颇有自知之明,所以李白终生不赴科场,因而自然就与高官显爵无缘了。虽然李白舍去了一顶乌纱,却赢得了诗仙万世名,人生如此,可谓壮哉伟哉。
说到底,诗歌是人的内在的精神气质的自然流溢,殊不可以以僵化的格律拘束,而只能以合宜自然的格律将其进一步地美化。就诗歌的表现形式而论,其形式是不断发展的,从最早的两言诗、三言诗、四言诗,到楚辞,到汉代的乐府诗和赋,到唐诗、宋词、元曲,再到现代的新诗;从有韵诗到无韵诗;从包含某种格律较为规整的诗到散文化的诗;诗的形式异彩纷呈,不胜枚举。
今天的诗人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创作空间,因为他们既可以借鉴以往的表现形式,汲取历史的营养,又可以创造新的诗歌表现形式,发出时代的新声。
顺便再来谈一下崔颢的《黄鹤楼》,这首诗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古今备受推崇呢?我觉得这首诗好就好在表现了人类在巨大的不可知面前的彷徨和忧伤。古往今来的人所面临的,其实是三个“不可知”。其一,过去不可知——昔人已去。其二,未来不可知——乡关何处?其三,现实不可知。现实仿佛是可知的,“晴川历历”,似乎历历在目,很真切,可仔细一看又是“芳草萋萋”,很朦胧,若即若离,若隐若现,凄迷梦幻,所以仍然是不可知。人类的那一点小知识在这么多的不可知的面前实在是沧海一粟,半点都骄傲不起来。所以诗人面对此情此景自然是要浩然一叹的。而崔颢的这么一“叹”恰好就“叹”在了世人的心中的痛痒难搔处,因此人们读了这首诗总是要沉思良久的。
在现代物理学中有著名的测不准原理,其理论认为,位置测定得越准确,动量的测定就越不准确,反之亦然。为什么会测不准呢?因为当你观察到事物的时候,你已经在不可避免的改变着你的观察对象了。所以说世界从本质上说是不可知的,或者说是不确切可知的。真理永远是相对,而绝对的真理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麦克斯韦统一了电、磁力,相对论的创始人爱因斯坦穷其毕生之力,希望建立统一场论以求完成对世界规律的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可是他并没有成功,遗憾而逝。可以这样说,中国唐朝诗人崔颢的一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已经道破了千人万人的苦衷,不但李白读之无言,就是爱因斯坦读了又能为之奈何?
不过,虽然要把世界置于统一的绝对真理之下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是艺术和科学还是可以统一的,因为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忧愁和苦闷。
世界就像是光。光既是粒子,又是波,具有波粒二相性。世界既是可知的,又是不可知的,具备可知和不可知的双重特性。可知者则笃行之,不可知者则探索之,探索之未果则存疑之,留待来者,如此则一日一日近于自由了。
正是因为诗具有音乐的特性,所以写诗的时候要适当地讲究一下格律以增强其乐感。
格律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以中文诗歌而论,也不过就是讲究一下平仄、对仗、押韵而已。至于其他的文字,如英语,由于是多音节的文字,因而是不可能形成对仗的,所以只要讲究一下音节的调适和押韵就可以了。有趣的是英语诗的押韵方式花样极多,可以aabb,可以abab,也可以abba,除了像pray,gray这样的押尾韵,还可以像smith,smile这样的押头韵。
总的说来,作诗嘛,对于能够讲究格律的地方还是要讲究一下格律,这样是有好处的。但是在不能讲究的地方则不必勉强,毕竟诗以意为先,不可以以辞害意。
譬如,唐诗中的压卷之作是崔颢的《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是一首律诗。按照律诗的规范,三、四句被称为项联,应该对仗。可是这里的“不复返”和“空悠悠”显然不能形成对仗。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也丝毫不影响此诗的艺术成就。据说,李白看了此诗之后佩服得不得了,以至于到了黄鹤楼“眼前有景题不得”,因为“崔颢有诗在上头”。
说到李白,其诗可以视作唐诗的另类。因为李白的许多的诗作实已突破以往任何之格律,而自成一新格律。李白的诗常常忽起长调:“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忽而又化作短歌:“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完全是一种大开大合的写法,是狂歌劲舞,而绝非浅吟低唱。以李白自由的性格,自由的诗风,若是参加科举,很可能会被拘泥于僵化格律论的考官“枪毙”十回八回。也许是李白颇有自知之明,所以李白终生不赴科场,因而自然就与高官显爵无缘了。虽然李白舍去了一顶乌纱,却赢得了诗仙万世名,人生如此,可谓壮哉伟哉。
说到底,诗歌是人的内在的精神气质的自然流溢,殊不可以以僵化的格律拘束,而只能以合宜自然的格律将其进一步地美化。就诗歌的表现形式而论,其形式是不断发展的,从最早的两言诗、三言诗、四言诗,到楚辞,到汉代的乐府诗和赋,到唐诗、宋词、元曲,再到现代的新诗;从有韵诗到无韵诗;从包含某种格律较为规整的诗到散文化的诗;诗的形式异彩纷呈,不胜枚举。
今天的诗人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创作空间,因为他们既可以借鉴以往的表现形式,汲取历史的营养,又可以创造新的诗歌表现形式,发出时代的新声。
顺便再来谈一下崔颢的《黄鹤楼》,这首诗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古今备受推崇呢?我觉得这首诗好就好在表现了人类在巨大的不可知面前的彷徨和忧伤。古往今来的人所面临的,其实是三个“不可知”。其一,过去不可知——昔人已去。其二,未来不可知——乡关何处?其三,现实不可知。现实仿佛是可知的,“晴川历历”,似乎历历在目,很真切,可仔细一看又是“芳草萋萋”,很朦胧,若即若离,若隐若现,凄迷梦幻,所以仍然是不可知。人类的那一点小知识在这么多的不可知的面前实在是沧海一粟,半点都骄傲不起来。所以诗人面对此情此景自然是要浩然一叹的。而崔颢的这么一“叹”恰好就“叹”在了世人的心中的痛痒难搔处,因此人们读了这首诗总是要沉思良久的。
在现代物理学中有著名的测不准原理,其理论认为,位置测定得越准确,动量的测定就越不准确,反之亦然。为什么会测不准呢?因为当你观察到事物的时候,你已经在不可避免的改变着你的观察对象了。所以说世界从本质上说是不可知的,或者说是不确切可知的。真理永远是相对,而绝对的真理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麦克斯韦统一了电、磁力,相对论的创始人爱因斯坦穷其毕生之力,希望建立统一场论以求完成对世界规律的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可是他并没有成功,遗憾而逝。可以这样说,中国唐朝诗人崔颢的一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已经道破了千人万人的苦衷,不但李白读之无言,就是爱因斯坦读了又能为之奈何?
不过,虽然要把世界置于统一的绝对真理之下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是艺术和科学还是可以统一的,因为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忧愁和苦闷。
世界就像是光。光既是粒子,又是波,具有波粒二相性。世界既是可知的,又是不可知的,具备可知和不可知的双重特性。可知者则笃行之,不可知者则探索之,探索之未果则存疑之,留待来者,如此则一日一日近于自由了。